一个人可否有两个劳动关系
- 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区别?
- 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有什么区别吗?
- 一个人能不能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 一个身份证可以在几个公司劳动关系备案?
- 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同事的证言能否证明劳动关系?要几个证人的证言才能证明?
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区别?
劳动对象和劳动者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劳动对象是对方。对方的劳动就劳动对象儿,你如果说是劳动者,那就是这个人,他是个干活儿的人,叫劳动者,那个他可不是咋滴,他根本不是一个一个概念的事儿。
这两句话他根本不是一个意识。分清他说的是啥意思,你才能理解了他的概念。
我都不知道我这么理解的对不对,反正我是感觉。
劳动对象是对方的,不是说是劳动者,劳动者就是干活儿,这个人叫劳动者。
我是这么给分别的。他俩指定不是一个意思。
劳动对象是指在劳动中被采掘和加工的东西,以它为劳动活动的载体而进行生产活动并创造劳动价值的承载物。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有什么区别吗?
1.人事关系通常是指行政介绍、工资介绍和党团组织介绍的总称。具体包含人员身份、职称、政审、工资记载、行政关系、职务任免、奖惩、党团组织关系等。2.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为用人单位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劳动条件,并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中得到比较具体的反映,合同条款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内容及条件;劳动报酬、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
一个人能不能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不禁止劳动者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前提下从事兼职工作,故在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劳动者也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一个身份证可以在几个公司劳动关系备案?
一个劳动者是否可以和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关键是看两家用人单位的态度。如果他们都没有异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缴纳社保,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我国现行法律只支持在一处缴纳社保。
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同事的证言能否证明劳动关系?要几个证人的证言才能证明?
这实际上是个证据证明力的问题。
一般来说,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是考勤表,工资单,工作方面的记录,工作服,工作证,当然,证人证言也是。问题就在于,证据的证明力。一般理解,书面证据的证明力要大于言辞证据。主要是因为,言辞证据,特别是证人证言,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所以仅靠证人证言来证明劳动关系很难被采信。
所以这就不是几个证人证言的问题。但如果你有单位负责人的证言那肯定就不一样了,肯定一个人就可以。关键是让单位里面的负责人来为你作证,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一般在证人证言之外,最好还有其他证据来印证,佐证。
值得注意的是,录音证据是合法的证据形式。这就为你取得不可能的证言提供了新的思路。比如,如果你交涉的过程中,单位的负责人承认你在这里工作,而恰好你又录了音,拿这个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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