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是否缴纳契税
老公过户房产给老婆需要交契税吗?
一般来说,婚后财产是共有的。
老公的房产,老婆也是共有人或者是隐形共有人,为什么要过户给老婆?
就算过户给老婆了,因为有老婆这个称呼在证明两人婚姻关系存续,那么老婆的房产老公也是共有人,就算写老婆的名字不写老公的名字,也是隐形共有人。没什么区别啊!之后查房产时是查夫妻二人名下的房产,老婆的房产也算老公的房产,过户有些多此一举。
不过,如果你坚持要过户,房产交易市场也可以给你过户,工本费80元。因为婚姻关系存续,老公是老婆共有人,老婆是老公共有人,可以在老公的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变换房产证,没有契税产生,就80元工本费。
不需要交税。
《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31日起,明确夫妻间房地产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均免征契税。
这次发布的政策除“加名”免征契税外,对其他三种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形式,也给予免征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或者赠与行为;
2、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房地产在家庭内部的调整,在目前房地产是社会上大部分家庭主要财富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一定的照顾;
3、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相关契税政策社会关注度较高,给予减免符合民意;
3、对四种变更形式实行统一的契税政策,便于地方财税机关掌握政策,征管操作也较为简单。
扩展资料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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