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法律效力范围(保险公司的法律效力范围有哪些)

法律观点 2025-07-06 2
保险公司的法律效力范围有哪些汇总:
  1. 保险公司给私了的有法律效力吗?
  2. 保险示范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3. 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还有法律效力吗?

保险公司给私了的有法律效力吗?

有人认为此类协议是有效的,主要理由是该“私了”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还有人认为此类协议是无效的,此类协议是侵害人为了躲避刑事责任而签订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私了”协议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

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及轻伤以上,那么此类“私了”协议应当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

保险示范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一、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情形

  1、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将保险合同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说明和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知道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2、显失公平,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3、形式不合理,免责条款无效

  保险公司往往把自身所负保险责任的除外责任(即免责情形)制定在保险合同免责事由的附带条款中,而没有集中在一起表述,且文字文号很小,很容易误导投保人。这种格式条款安排极端不合理、不完善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它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属无效条款。

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还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这个东西不是劳动颁分的,这个 行政法规是由政务院颁发的! 其次,上述条例早就失效了,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是现行的社保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