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法律答疑 2025-08-2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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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与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公司搬迁,不想去,赔偿标准是什么?
  2.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与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公司搬迁,不想去,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为公司搬迁不想去,相当于是题主单方面违法解除合同了。解决方法如下:一是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公司同意的话,可以不用来赔偿。当然主动权在公司。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赔偿,在单位工作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就是题主的工资),以此类推。题主和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说明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有一定年限了,按工作的实际年限*一个月的工资,来赔偿公司的损失!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你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关于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签订合同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在公司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在员工第三次续签合同的时候才会变成无固定期限,不是员工想签就签的。

第二个问题是劳动者终止合同,只要是员工提出来的,就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公司辞退,才会有赔偿。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条款,劳动者在企业连续10年工作以上,经双方同意,可以签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是有前提条件的,不是可以劳动者提出,单位就必须接受。

劳动合同期满后,因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被拒,而提出离职也必须例行前期合同条款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离职,可以得到单位道义上的补偿,而不是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单位与张某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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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有哪些? 下列三种情形,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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