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项目总承包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吗?
项目总承包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又称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建筑施工合同与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本人结合实际施工备案经验及合同法律关系三要素的一些情况,浅谈一下两者在法律上区别认识:
一、 两者合同主体不同,即订立的当事人不同。
建筑施工合同为发包人(开发商建设单位),承包方(施工总承包单位),而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主体为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人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建筑施工合同为总包大合同,承包人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相应部分的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而劳务承包合同为小合同为劳务分包合同不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两者标的种类也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即要建的工程。工程劳务合同标的是工程中的劳务,即仅提供劳动力。
二、两者客体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行为,物,财产,智力成果。
报酬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支付的是工程款,其中包含工人工资。而劳务合同承包方支付的仅仅是给劳务的工人工资。合同完成方式也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必须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建设工程。而劳务合同承包人中提供劳务清包即清包劳动力。
三、两者合同内容不同
建筑施工合同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两者权利和义务,就协议书的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项目经理、组成合同的文件、词语含义、承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补充协议、合同生效、合同份数都详实要求,其中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和附件均有详细约定。
以上内容仅为一枚工程男浅见,与专业法律解读存不同处见谅解旨在涉猎建筑问答各相关知识拓宽便于日后更好地把握合同相关内容。
合同内容不一样,建筑施工合同着重施工组织,标准,方案,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等方面;劳务合同顾名思义就是着重劳务人员这方面;两个合同方向不一样。这是我个人理解,具体国家有标准的施工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合同样本,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两部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甲方能否指定乙方所用材料厂家?
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甲方可以指定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厂家,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甲方有权指定材料厂家,那么甲方可以在合同范围内对乙方使用的材料进行指定。
法律法规允许: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甲方也可以对乙方使用的材料进行指定。例如,对于涉及到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建设工程,可能需要进行特殊材料的使用要求。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甲方想要对乙方使用的材料进行指定,应该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甲方指定的材料厂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甲方可以指定材料厂家,那么甲方不能随意行使此权利。
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甲方通常可以指定乙方所用的材料厂家。这通常出于甲方对材料质量和供应的要求而进行的指定。指定特定的材料厂家可能涉及一些法律和商业方面的问题,例如竞争性投标的原则、公平竞争等。
因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材料厂家的指定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竞争和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满足甲方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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