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恶意抢注后,原权利人如何维权?
发现自己的未注册商标被抢注后,对尚在异议期内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商标被恶意抢注的维权方式为,权利人可以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证明自身品牌的影响力的证据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对方已经注册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
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若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走司法途径,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办法。
商标异议——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无效宣告——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从源头上避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办法就是提前申请商标注册,不给对手留有抢注的机会,等等,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要怎么维权 商标异议——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法律分析,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申请注册,可在初审公告异议期凭相关证据提出异议,阻止注册人进行注册,如果已经抢注成功,则可申请撤销,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则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分析】,商标被别人注册了,有以下四种方式解决。
律师解商标被抢注了的办法,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
如发现所抢注商标正处于初审公示阶段,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投诉,如果商标已被成功注册,则可于注册之日起满五年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撤销申请,特别是若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不受五年期限约束,“连续三年内未有实际使用”,可作为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