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员工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意思)
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本人工资算的还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平均收入算得?
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收入计算的。如果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是按照本人工资来计算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赔偿个人工资是交社保基数的工资吗?
本人工资按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的,按照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赔偿个人工资是交社保基数的工资吗?
不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实际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为缴纳基数,在实际中,有很多企业在给员工办理社保申报缴费基数时,出于节约用人成本,并没有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社保,而按最低标准社平的60%缴费,这样社保缴费基数就会和本人工资不一样。当然可能也存在低于60%社平和高于300%社平的工资。如果工伤工资支付和社保缴费基数一样,明细存在问题。
所以工伤期间的工资是职工在职时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