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严重些(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严重些呢)
取保侯审到期又被监视居住案子严重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取保候审到期后被监视居住并不算是非常严重的案子。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为了保证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剥夺,被拘留的被告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取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但是,有些情况下法院认为被告人还存在潜在的危险,即使取保候审也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影响,那么法院可以对被告人进行限制,如监视居住等。所以,被取保候审到期后被监视居住并不是一种严重的案子。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何区别?取保候审满一年后能否变监视居住?
两者最基本的区别在于:取保候审基本上是自由身,可以在指定的范围内(一般是户籍地、暂住地)活动,包括工作,做生意,随处走动,但是即便最长一年时间的取保候审期满,也不能抵消将来的刑期;监视居住则不同,一般是被要求待在固定的院落、房间里,不得离开。早些时候有人监视。这些年则通过电子手段监控。有些地方的做法是把需要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一个房间或者院子里,集中看管。每监视居住两天,将来可以抵扣一天的刑期。
一般说来,涉嫌刑事犯罪,所涉犯罪不是特别严重,也不属于累犯惯犯,没有前科,将来获得的刑期基本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管制,又适逢那个阶段办案机关比较忙,手中的诉讼案件非常多,那么就根据大案要案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将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办理监视居住,等到合适的时间在起诉,审判。
另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在时间规定上也不一样。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为一年,满一年之后办案机关要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如果确实有需要,那么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过,从现实案例来看,取保候审能满一年的比较少见,期满继续办理取保候审更少见,个别案例主要出现在以前法制不健全,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的年代,造成有的犯罪嫌疑人几年十几年背上取保候审的枷锁。
而监视居住则不一样,最长监视居住时间为六个月。超时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就涉嫌违法了。不过实际操作中,也有超过六个月的情况出现。如果不慎触犯法律又被办理了监视居住,时间超过六个月,那么可以依法申诉投诉的。如今对于司法部门的要求很严格,处罚措施和力度也很大,极少会出现知法犯法的情况。
总而言之,最好作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毕竟被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都意味着是戴罪之身,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以及直系子女的前途,害人害己。
谢谢邀请。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虽然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存在显著区别:
第一、从概念上看: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特点是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予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即取保候审不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第二、从法律后果上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取保候审有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且不能缴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监视居住。
第三、从期限看
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四、从刑期折抵看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两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从强制力来看
监视居住的强制力要大于取保候审的强制力。
综上,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在概念、法律后果、期限、刑期折抵以及强制力来看,存在很多不同。另外,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无法提供保证人且不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有可能变为监视居住。所以如果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是可以监视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