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没全赔是否合理(人伤事故保险公司不全赔)
交通事故致伤协议一次性赔偿8000元!保险公司不给全保吗?
谢邀。题主问题描述太简洁了,导致问题无法明确的回答。
我们看题目,只能看到:交通事故致伤,一次性赔偿8000元?
第一,现场责任怎么划分的?
第二,八千的赔偿额度谁来鉴定的?
第三,如果8000赔了以后有没有合法的报销凭证?
既然是出了人伤,那么具体赔偿只能依医院的票据证明。保险公司才能报销。如果没有相关证明,保险公司是不会报的。
再说了如果没有第三方的鉴定,那如果赔了8000后,不够呢?发现更严重的问题呢?
所以,如果以上问题都说不通的话,题主就不能指望保险公司报销了。
这个问题没有描述清楚,大致意思是说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了,没有经过交警和保险公司认可,我们自己双方协商,其中一方赔付另外一方的伤者8000元钱,问,这8000元,保险公司会不会全报?
大概率保险公司是不会给的。
我们从两个角度来讲,其一是车险的赔付方式;其二是道德风险。
一、车险的赔付方式。
车险是典型的补偿性质的保险,它的赔付要根据治疗实际产生的费用来确定。
就是这伤者得先去符合规定的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划分进行报销。
如果过程中还涉及到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费用,也是需要三方协商,确定这个伤确实需要时间治疗,也确实会严重影响工作,才可能会有这些部分的补偿,同时这些都还需要提供证据,比如工资单、税收单据、工作证明等等,来证明这个事情确实存在,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赔付。
二、是防范到底风险。
对于你的例子,确实是伤到人了,为了减少麻烦,所以给8000元了事,有事实基础。
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允许这样私自和解,给钱了事,那必然存在大量双方串通好来骗保的行为。
张三把李四撞到了,实际上只需花费2千元,但因保险公司要赔私了费用,他们一合计跟保险公司要1万吧,2千是实实在在赔给伤者李四,剩下8千他们两平分----这就会大量鼓励骗保行为。
所以基于以上原因,一般来说,车险中保险公司不会对私下协商一次性给付伤者这件事情进行赔付。
前两天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报销完,当事人额外找我们要钱,合不合理?
不合理。
首先,当时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已经进行了判定,而且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成,在结案的情况下再私下找当事人,已不具有任何效力。
其次,如果对方对赔付金额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或者通知当事人的保险公司,私下找的情况完全可以不理会,严重者可以报警。
最后,发生事故后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之后全程事宜应该由保险公司介入,不要私底下和对方有过多接触,除非你也有这个意向,可以双方协商后再和保险公司协商,否则在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成的情况下再就钱的事情争执肯定是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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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肯定不合理啊!
第一,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按照正常流程来说,本次事故理赔已经完毕,并且已经结案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再二次赔偿,并且所有的赔偿都是有标准的,并且也是他认同之后才能结束的事情。保险公司是有签字画押的!
第二,如果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可以让他再去找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因为你买了保险就是应对这种事情的,现在又来这一套,你肯定不能出这个钱,从事故鉴定到事故处理,再到最后赔偿都是由保险公司全程参与并进行赔付了的,理论上找也只能找保险公司解决。从某种角度讲你是全权委托给保险公司处理此事。
第三,如果对方耍无赖,还是纠缠不休,你可以求助警察解决此事,如果你给了第一次,谁能保证以后他还会不会找你啊。所以,一毛钱也不能给,我买了保险就是有风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出面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