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最佳的抚养方式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女方不再婚嫁,独自抚养儿子,是什么心理?
不想孩子受委屈,即使他对孩子一心一意,管教上难免会多心。不想别人觊觎财产[捂脸][捂脸],还想给孩子和自己养老呢。不想再扯进婆婆妈妈的家事,有这时间提高提高升升职加加薪,中年人的体面来自于金钱。不想再去投入感情,伤不起。
婚姻给女方造成不可回首的伤害,给女方造成了心理阴影,害怕再婚再次造成伤害,也有的是受封建迷信的影响认为自己不适合再婚,有的是犯犟离婚不离家认为抓着儿子不离手早晚男方得有收心的一天,也有的是做给众人看,男方你离你的我带着儿子过我的,女方带儿子过让男方家有谦意,女方怎么待男方家人男方家人都不敢出声。
“后爹(后妈)有几人人能够做到真心实意接纳别人的孩子的?,不再婚嫁,给孩子一个安全的“家”,妈妈在,家就在”
“伤了心,冷了情!头婚都那么难,再带着孩子再婚,那就是难上加难,与其自寻烦恼,自找麻烦,不如不找,带着孩子过好下半生就是幸福了~!”
“好的瞧不上咱,差的咱也瞧不上!”
“终于重生!前半生活在人情世故,人情冷暖里,人生的下半场,不再为世俗而活,为自己而活”;
夫妻离婚后,女方不再婚嫁,独自抚养儿子的心理,大致可以分为以上四种
没结婚之前吧,对爱情,对婚姻充满幻想,你不着急,父母都急得跳脚,童话故事里不都写了嘛:“从此王子和公主就过上幸福的生活……”
看着别人人前人后的秀恩爱,出双入对的,再对比自己冷锅冷灶,孤单单没滋没味,这狗粮吃起来也是蛮膈应人的……
管“他”是不是真爱,爱不爱的另说吧,为了生活也好,为了爱情也罢,就结了这个婚吧,想着好歹在未来长长的日子里,在万家灯火的星空下,有一个人为你庶风挡雨,牵挂你,想着你,念着你,心疼你有一盏灯等着你,也算是一种圆满的幸福吧……
谁知……
好景真的长不了,特别是有了孩子后,甜甜蜜蜜的日子还享受上几天呢,“灾难”就来临了……
很多时候,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在吵,或者就干脆不争也吵,看都懒得看一眼了……
夫妻之间的争吵倒回去看,再想想争吵的开端,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当初怎么会为了那样的小事吵得脸红肚子粗的呢?”
据心理学家家庭疗法发现,夫妻失去联结是个递进的过程,由浅到深依次是:
1. 揪出坏蛋
2. 抗议之舞
3. 冻结与逃离
这三种模式统称为魔鬼式对话。
1. 揪出坏蛋
即想改造对方,改掉对方的“坏毛病”,殊不知,对方会因出于对自尊的自何本能,而挑“你”的毛病,互看不顺眼,互相挑剔,久了就形成惯性的“对抗模式——抗议之舞!
批评和责备他人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那只会让人在心理上增加一层防护,并且被批评的人也会因为受到批评而竭力为自己的错误辩护。——《人性的弱点》P5
2. 抗议之舞
在跟对方表达不满时,并不是就事论事谈论事情本身,而是内心明明对对方有着深深的依恋,希望得到爱的回应。如果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就会本能地产生对抗情绪,所谓期待更多,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会失望更多。
实际上我们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对方能重视安慰,给予一些承诺和保证,让我们感受到安全。
批评与责备他人也是危险的,因为它会伤害到一个人的自尊,并因此激发他对你的反抗。——《人性的弱点》P5
3. 冻结与逃离
一天一吵,三天一大吵的日子真的是太折磨人了,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压力都很大了,谁都想回到家就能拥有一个温馨,有包容,有理解,有支持的环境,都想放松放松……
一开始还能说上两句,后来发现怎么说都是鸡同鸭讲,讲的事情都是牛头不对马嘴,太累人了,干脆就都不说了吧,算了……
人都说,通则不痛,痛则不通,不在沉默中疯狂就在沉默中爆发,不是不“爆”,只是时候未到……
这不,离了嘛!
夫妻离婚后,女方不再婚嫁,独自抚养儿子,是什么心理?
谁没了谁都能活下去,但是要重新再婚,要考虑的问题就不再单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的情感感受问题了,对于一个怀孕十个月,投入自己所有精力,忘了自己,甚至忘了所有,只全神贯注抚养孩子的母亲而言,孩子的未来大于天~!
伤透了,累了,余生把自己生的,生自己的人好好照顾好,就是幸福了!
两人离婚了,都再婚,孩子就没有了属于孩子的家,为了让孩子不失去自己的家,我愿意放弃我的生活,只为孩子活,我要让我儿子幸福快乐的长大,坚决不让我儿子只能说去爸爸家或者去妈妈家,我要让我儿子说“回家”,就这么简单,也是我这个单亲妈妈的想法,更是这么做的
对婚姻失望了,怕再婚后让孩子受委屈。如果离婚后经济实力可以的话,多数女的会选择独自扶养孩子长大,除非遇到一个对孩子特别好的男的,这个概率极低。
母亲对孩子的照顾本能是一种天性。只要是一个心地善良合格的母亲,在孩子羽翼未丰时,孩子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为了孩子不再婚嫁算什么,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犹豫。从十月怀胎到扶养孩子成长,这种亲情关联是任何一个父亲都无法体会的。
一个母亲离婚后不再婚嫁,没有什么心理,就是觉得没必要,她首先考虑的是孩子,没有人能比自己更好的照顾孩子,再婚后会有一大推新的关系出来,最有可能的是另外一个孩子,但现在的孩子只有她这个母亲了。因此,离婚后的女的很少再婚。
离婚后孩子户口必须迁到抚养人吗?
离婚孩子户口不是必须归抚养方。孩子的户口归属与由谁抚养没有必然的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应该赡养我吗?
你好,谢谢邀请,我是向阳之美,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没有劳动能力后子女也需要尽到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你好,你不是说不要抚养权,是孩子跟另一方一起生活,你支付抚养费,或者你经常去看望他。这样即使你跟孩子没有共同生活,他以后还是要赡养你,如果你对他完全不闻不问,我想你以后也不好意思要他赡养你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建议:及时的取得跟孩子联系,然后对孩子父母一方该做的责任和爱都不能少,希望不要让孩子从小产生孤僻性格,及早的对孩子给予一种作为母亲的爱,孩子不能缺失父母任何一方的对孩子的责任和爱,让其健康的成长!
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离婚了不要孩子,按法律法规孩子抚养父母是这是必须承担的义务的。
可是,你如果在小孩子成长过程中,你没有尽妈妈该有的责任,那你真的到那时,说句心里话你好意思让人家抚养你吗?虽然我说的不好听,但是是事实,换做是你的妈妈这样对你,让你去抚养你同意吗?
离婚了你该尽你的责任义务都该去完成,那么老了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小孩会抚养你的,就是所谓的《养我小,我养你老。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的道理
这只是我个人认为,不喜勿喷
只要你把和孩子的关系搞好了,就不用怎么担心了。孩子忘恩负义也不用怕,还有法律手段。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无法回答,请旁边的某律师发言,大家鼓掌,但是律师回答的是不是只是按现在的法律法规在回答,从题目来看,孩子小,夫妻年轻,多年终老以后,现在的法律是否适合多年以后的法律文件,有没有冲突,国家或许有新的法律法规出现,所以某律师发言不要给人家方向引导性的指导。
1: 离婚时孩子给经济能力更好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从法理上讲是对。
2:法律同时也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即使离婚,即使孩子不跟你生活也一样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3:经济条件差不能成为不抚养孩子的理由,既然你能养活自己,能到就不能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吗?
4:能力有限可以跟前夫协商,取得前夫谅解,适当的减少数额,相信法律也会酌情应允,完全不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5:孩子是你生的,离婚后不再生育,这些都不能成为年老无依后孩子一定要赡养你的必要依据。
6:因为你没有尽到任何抚养的义务,所以将来孩子怀恨当初而不赡养你也是有法可依的。即使法院支持你让孩子养你,那很大程度也是出于道义伦理,而非法,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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