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股东合作协议到期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同时股东把企业卖给他人,新的企业裁员,那么原企业要不要支付赔偿金?
感谢邀请!回答问题前先看看《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股东将企业卖给别人,只是股东变更,不涉及企业的变化,劳动合同还是企业负责执行。现在企业裁员,经济补偿由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负责补偿。
你的提问中提到原企业是否要负责支付补偿金,就是卖掉的企业可能是原来企业的下属法人企业,甚至卖掉企业只是一个准备裁员的障眼法,已经是空壳了,无法支付经济补偿。这时需要劳动者提供一些证明材料,证明现企业和原企业出售后仍然是高度混同的企业:
1、企业出售后,你的工作任务仍然在现企业和原企业间进行,仍然有为原企业工作的工作情况
2、出售后原企业与现企业仍然是一套管理人员,工作仍然为原企业管理人员指派
3、出售后现企业和原企业办公地点、业务以及财务等方面,交叉重叠,造成无法识别真正的用人单位。
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两家企业是高度关联企业,同时混同用工,虽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需要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从司法实践案例中,根据劳动者的主张,法院都会判决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多家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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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已经卖给他人,原企业已经不存在了!因为企业卖给他人,必须要过户办手续,或者是进行股权和工商注册信息变更!
一、合同到期了,只要当时企业变更时,你们员工等人力资源是一起转让,即新公司新老板全部接受你们了,现在他要裁员,就必须要给你补偿!
二、补偿多少,看你的月平均工资的多少而定!假如你裁员前每月拿一万元工资,则三年合同到期不跟你续签,要补课你三个月工资,即三万元。
三、原企业原则上与你没有关系了!因此,你以后的所有劳资方面的问题,你一律都要找新公司解决!
四、如果当时卖企业时,你们不知情,而新老板也不愿意接受你们!则你就只能找原先企业和原来的那个老板!
企业家陈光标,他买卖过许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