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是关于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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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47条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包括非正常期的工资吗?
要想知道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包括什么,首先就先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中47条具体内容是如何规定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知道,经济补偿金中工资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处规定了工资的期间就是劳动合同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没有任何其他的限制,与您说的是否正常时期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只需要计算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可。
劳动合同法47条怎么解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解释主要是对经济补偿进行了 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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