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法律条款(关于知识产权法律条款的规定)
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哪个法律?
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外的一切,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外,其他都不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 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 科学发现。
(5) 工业品外观设计。
(6) 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 制止不当竞争。
(8) 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 版权与邻接权。
(2) 商标权。
(3) 地理标志权。
(4)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 专利权。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 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二、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就此而言,知识产权有别于有别于财产权。
(三)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智力成果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因此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具有法律授予的独占权,它的排他性使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
(四)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知识产权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难以实际控制。因此,虽然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个公民对自己头脑中的知识和聪明才智享有民事权利。法律仅承认该种民事权利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非智力本身。因而,知识产权的承认与保护通常需要法律上的直接具体的规定。
(五)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和特征,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相区别的最根本的标志。
三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建议?
第一,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细分法律保护对象。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我们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因此,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标法、专利法随之产生。由于知识产权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对于计算机软件和电影作品出租权的保护,应该被视作一种独立财产权,减少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明确知识产权的立法权,应该由国家制定。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领域属性,一般都以一个国家的领土为划分界限,因此,应该由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专利申请费用等作出统一规定。国家还应该对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解决程序及费用征收方面作出规定,按照相关原则对于地方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进行统一清理;
第三,完善知识产权的审判组织机构,加大审判官的培训力度。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也在逐渐增多,必须在高级法院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机构,同时加强对审判观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审判官的专业技能水平,从而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