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法律百科 2025-08-04 1
大家好,关于回家路上遇车祸算不算工伤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回家路上遇车祸算不算工伤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员工在春节返厂途中遇到车祸可否算工伤?
  2. 忘带手机,上班途中回家拿手机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3. 下班回家途中自己出车祸,买有工伤险,保险公司能赔吗?
  4. 在上下班途中遇意外交通事故,是否算是工伤?

员工在春节返厂途中遇到车祸可否算工伤?

因工外出遭遇伤害,或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或视为工伤。您说的这种情况,依法难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忘带手机,上班途中回家拿手机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我的看法是:第一,假如你的手机在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也是你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那么你就算工伤!第二,假如你的手机和你的工作没有一点联系,那么在上班途中回去取你的手机属于你自己的私事,单位有权拒绝赔偿!第三,假如你到单位后向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回去拿手机也算工伤!关键是你这个手机在你单位的工作中发挥着多少作用!

不算

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没办法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首先,你的这个途中怎么理解?是在去上班的路上走了一半,又返回家,还是已经到了公司再回家拿。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不算。因为这不是你去上班的路程。

如果是第二种,特别是你跟领导说过,需要回家拿手机的,这个应该是算的。

1. 如果按时间算,正常的额工作时间内。

2. 如果不按时间算,就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

下班回家途中自己出车祸,买有工伤险,保险公司能赔吗?

谢悟空邀请:在下班途中,自己出了车祸,要搞清的是:

1 车祸的责任

如果是自己主要责任,就自己去负责事故好了,还赔什么偿。

2 如果是他人责任,所以赔偿,由他人负责。与工伤保险赔偿无关。

3 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而这是下班途中,与工作也没有关了。

4 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在《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工伤保险责任的归责条款,但是按照保险的人道规则,当然是无过错责任。但这只是对正在工作时起作用,可以按照条例进行赔偿。其实,题上说的,只能根据1,2点,看责任来,看是否适用买的保险来赔不赔偿了。或以交通事故作认定了。保险公司的原则,也是按照事故原因来作决定的。

需要看保障的险种,如果出现身故/全残,意外保险和带有身价的储蓄保险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如果是伤残,根据残疾等级给付相约的伤残赔付金;医疗费用,如果投保意外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那么工伤赔付后,剩余部分仍然可以到保险公司赔付。

下班回家途中自己出车祸,买了工伤保险,保险公司能赔吗?

谢谢悟空官方邀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期间(包括加班)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略。

4、……略。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规定、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楼主的描述,你是在上班途中出了车辆,不管认定结果怎样,都符合社会保险的工伤保险,但是你们单位要为你购买了‘’五险一金‘’。

如果你购买了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险、重疾病险其中任何一种保险,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划分责任,安排车祸患者住院先垫付治疗费用的。

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即统筹地以外《异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仍由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不同法律系统,因此赔偿的标准各不相同。有关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请向当地社保局咨询,由单位支付的住院期间生活护理费,一般以经治疗医院出具的需要护理的天数,当地医院护工一天的工资标准。

附:工伤保险认定时间

考虑到题主有购买工伤保险,所以我们先来看看工伤保险的责任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顾名思义,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并不是所有情况都会列入保障范围内,必须是自身非主要责任。车主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者是主责以上的多方事故,工伤保险就不负责赔偿。

那么除了工伤保险外,还能通过其他险种获得其他赔偿吗?

第一,机动车辆保险。假设当时驾驶机动车且自身全责情况下,自己的人身伤害由驾乘人员责任险在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非自身全责情况下,则由三者方和其保险公司进行索偿,相应的保险可以是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二,雇主责任险。部分企业主风险意识比较强,除了购买工伤保险外,还会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其中雇主责任险主险的保险责任和工伤保险类似,需非主责交通事故,如扩展上下班责任,则上下班途中受伤或死亡均可获得保障,题主可以向雇主申请相应赔偿。团体意外险是保障的是人身意外,交通事故属于意外,所以此种情况团体意外险也是可以理赔的;

无论通过何种险种来赔付,保险只能弥补损失,如果发生意外医疗损失,可以通过多个险种来进行补偿,但一般不会多于损失,因为理赔所需的发票、单证只有一份;那如果发生意外死亡事故,多份保险保障情况,因为生命无价,多份保险都是可以足额进行赔偿。

感谢邀请!

工伤保险条例有具体规定的!如果交通事故不是你的主要责任,属于工伤。如果单位给您买的保险里有工伤保险,就能申请赔付。如果您还有商业意外保险,也可以申请赔付。两者不冲突,但是医疗费用是以实际花费为限。不会重复报销的!如果有伤残鉴定,则二者可以重复赔付的!谨祝福顺安康!

在上下班途中遇意外交通事故,是否算是工伤?

感谢大师兄的邀请!

根据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到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我对这个条款做下解释:

1.不限于机动车事故,包括轨道交通,铁路,轮渡,车辆造成的,均在范围内;

2.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双方责任,员工个人责任不能超过50%,所以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0;

3.上下班途中,一般要求是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比如如果下班后去朋友家打麻将再回去受到伤害的,则不能认定。

感谢阅读。我是一个专业劳动法人士,如果觉得我的解答有帮助的,请加我关注!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其实是存在误区的,有些人认为,只要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其实这是对法律阅读的不够细致,存在误解的原因。我们首先来认真看一下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通过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主要存在两个关键信息:一个是必须是在上下班的途中。第二个就是这个交通事故,必须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换句话说,如果本人是主要责任的,即使也是交通事故,依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那么,如何来确定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呢?

比如有的人虽然是下班了,但是下班之后又去ktv唱歌了,或者又去朋友家玩了,或者又去逛商场了,这个途中也能算作是上下班途中吗?

我们说上下班途中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必须要符合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在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二个问题就是,在此次交通事故当中,劳动者一方必须是不负主要责任的。

如果自己无责或者次责,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负主责或者全责,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能否被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大家一定不要想当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去界定。

总之,主要把握两点:一个是下班之后要直接回家,第二个就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也只能自己承担不利后果哦!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回家路上遇车祸算不算工伤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