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应该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是否可以起诉?
你好!我是易美玲律师,针对您的问题,本律师认为:
1、协议离婚时,一般会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相应的约定。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同时,《离婚协议》也在民政局备案且生效。离婚后,男女双方都应遵守《离婚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得反悔。
2、如一方确实认为《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存在问题,也可以在一年之内起诉至法院,但是法院在立案后,除非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法院将驳回起诉。
3、如果在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在离婚前有隐匿财产或发现还有未分割的财产的,可在发现未分割财产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分割。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请问离婚起诉必须找律师吗?还是自己到法院办手续就行?
不一定要找律师。 说明 (1)离婚起诉不一定要找律师的,如果你对离婚的事项很熟悉的,那你可以直接自己写离婚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并且把相关的证据提交到法院。如果你对离婚的事项不熟悉的,建议你聘请律师。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的诉讼外调解是否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
(4)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是否可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想要起诉离婚,该去那个法院?
起诉离婚,要到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注意了,如果想去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需要有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证明TA在该地居住满一年。
没有居住证的话,不用担心,王律师教你一招。带上你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去配偶所租房子附近,找一下街道办政务中心,出租与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打印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然后盖章,就可以搞定。
之前我讲过,如果对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一线城市,方便的话,可以考虑在一线城市起诉,一般呢,一线城市的抚养费和赔偿金等标准,相对会更高。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为您解答: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而非军事法院审理
(四)第一审婚姻、继承、家庭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采取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管辖为例外。离婚纠纷一般也遵循此规定。被告是你丈夫,所以要由你丈夫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来是去你丈夫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的。可是你丈夫长期居住生活在北京,如果超过1年以上,就要按经常居住地为准起诉。不过按照民诉意见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是司法效率的体现。因此,你只需在你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必须出庭的,你丈夫如果不来,法院是可以拘传的。这也是最节约成本的做法。能力有限,仅供参考。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应该到哪里的法院起诉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