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届满后果的描述

法律百科 2025-08-0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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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事诉讼中什么叫答辩期届满?
  2.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胜诉权一定会丧失吗?
  3. 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届满,又与债权人协商还款的,是否承担责任?
  4. 诉讼时效届满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中什么叫答辩期届满?

答辩期届满就是答辩期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条规定中这15天的答辩期过后也就是答辩期届满。在届满前可以对对方提出诉讼请求提出针对性的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胜诉权一定会丧失吗?

胜诉权不一定会丧失。理由虽诉讼时效届滿,但原权利人的诉求和原权利並未消灭,只是其权利不再受法院保护,因此权利人仍有起诉权,当原权利人诉至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並提出了其诉讼超过时效,有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的正当理由,或对方即被告在法庭上没有提起原告的诉权已过保护期的抗辩,或根本就放弃时效的抗辩权,遇有上述种种状况,原告仍可能获得胜诉权。

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届满,又与债权人协商还款的,是否承担责任?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履行还款责任的,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新的债权和债务关系,该法律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承担保证责任的道理也是如此,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该种抗辩理由不应受到支持。

在一般情况下,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此作为法定免责的抗辩理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诉讼时效届满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届满是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权利人丧失了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其义务的免除。即义务人再也不会受到诉讼时效届满的影响,而应当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此,如果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而没有及时维权,可能会导致错过维权的时间,也可能会让侵权者逃脱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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