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男女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去)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同意都需要办甚么手续?
1、双方的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其中必须对财产达成份割协议,并对孩子做出妥善安置;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离婚证书工本费9元/对。上述手续齐全,在民政局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自愿离婚协议书后,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离婚证。
你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最为便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如你所说男方不予配合,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关于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在诉讼中一并解决。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好离吗?需要调解吗?
1 .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的话。又没有财产和其他方面的纠纷。直接写份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可以了。签个字到民政局就可以办理。
2 第2种情况,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但有一些财产分配和小孩抚养的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这个时候就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好了,写份离婚协议书,著名财产分配与小孩的抚养问题,双方没有异议,在上面签字,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民政局留一份。到民政局直接办理就OK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法院上诉来解决了。当然调节可能会比较麻烦一点,毕竟各方的诉求不一样。
3.总之双方同意离婚的话。操作起来比较容易些。毕竟双方的诉求基本达成一致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双方怎么才能同意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已连续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下落不明满两年的,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受理的时间是收到起诉材料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应该是三周四周左右安排开庭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没有其他法律规定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有可能驳回离婚请求,只能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首先要弄清楚想离婚是单方的想法,还是双方的意愿。
一若只是你单方想离婚,那还要看是出于什么原因;夫妻双方无论谁是过错方都得承担导致婚姻感情破裂的后果。
二谁提出离婚在协调时必须得做出相应的退让。
三假如一方掌握了另一方引起婚姻感情破裂所犯下错误的有力证据,那过错方不得不做出相应的补偿和退让。
四若是双方是因多方面原因引起无法继续婚姻生活,同时都有想离婚的意愿那这就简单多了。
走法定程序,分居两年后,离婚就变得自然而然了。不会连分居都难以达成吧?看两个人是否还适合在一起,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先分开生活试试,因为分开才有利于每个人冷静地思考自己想要什么,才能更实际地弄明白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重要性,如果分开了对内心没啥影响,照样感受每日的轻松愉快,那又何必在一起呢,在一起优先要考虑的是彼此间的感情依赖,而不是一个男人考虑到爸妈孩子需要被照料,才意识到挽留女方有必要,这是功利性的依赖,如果是这样,男的是不会真心感谢女人的付出的,只是为了怕自己麻烦或者应付不了。
都到了需要你“同意离婚”的程度了,说明对方已经提出过“离婚了”,痛苦地拖延,到最后还是悲剧,不如快刀斩乱麻。
很多事都可以竭力争取,唯独爱不要勉强。爱就要心甘情愿地为对方灿烂,真爱就是“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