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案(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案例范文大全)

法律百科 2025-06-30 1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案例范文大全说明:
  1. 劳动合同私自拿走,承担法律责任吗?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2. 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应吗?
  3.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私自拿走,承担法律责任吗?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而且也没有补签,按照法律规定在已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应当支付你每月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你公司未盖章也未签字就顺手把自己的两份合同拿走了。合同未盖章和签字是没有生效的,所以无需付法律责任。3.你交付的保险费可拿好交付的凭证向公司追偿。若你与公司协商不成,便可拿好自己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应吗?

谢谢邀请,1.用工协议跟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用工协议属于劳务合同范畴,属于劳务关系归民法调整。2.劳动合同就是我们常见的劳动关系归属,属于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调整范畴。3.当发生争议时用工协议更多的是当地法院诉讼解决,劳动合同则可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解决!4.一般钟点工,临时性工作会签订用工协议,也可以从是否全日制用工上去理解,总的来说,有些单位会利用劳务关系而去规避本属于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这两种协议区别还是很大,性质不同,适用的情形也不同,千万别搞混了。

劳动合同,也就是大多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没有拿到书面劳动合同的朋友记得向公司主动要一份哦,毕竟里面很多内容是很重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通过上述劳动合同内容可以看出,如果你是全职在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和安排,公司要为你缴纳社保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了,适用《劳动合同法》处理。

如果你是临时工,或者退休后返聘到企业当顾问,或者外包项目跟公司合作的,或者挂靠企业资质做项目的,一般会签订用工协议,这种协议内容相对简单,没有劳动合同规范和全面,企业也不需要缴纳社保费用,双方的法律关系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往往在合同中约定好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和时间等内容即可。

这种用工协议如果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的,不能走工伤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走民事诉讼程序主张权利,举证责任相对会重很多。大多数用工协议会在合同中约定社保企业不承担,如果企业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话,发生意外的维权成本会高很多。如果发生争议了,适用《合同法》处理。

因此朋友在签订协议得时候一定不要拿到就签,多仔细看看里面的条款和内容,尤其是免除企业责任的条款,不懂的地方及时问企业,或者先把合同拿走考虑片刻,向专业人士咨询,不要贸然签合同,法治社会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和证据保存意识要跟进。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企业为什么要和你签用工协议,我想肯定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的某些重要条款。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则并无大碍,如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以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为准。

自我权益保护,要懂得如何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不要听信某些口头保证。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法律适用?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有效力的法律《劳动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理论上应该是对法律的补充细致的说明和具体执行的标准,是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先参考《劳动法》(08年1月1日前),然后再参考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违法。《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