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法律百科 2025-08-17 13
今天给各位分享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怎么办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怎么办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一方要仲裁一方要起诉该怎么办?
  2. 交强险上写的仲裁能诉讼吗?
  3.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三年怎么办?

一方要仲裁一方要起诉该怎么办?

如果是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其它仲裁,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关健要看双方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双方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应该人提交所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无有效仲裁协议的,则只可以向法院起诉。

所以,如果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由法院裁定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法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交强险上写的仲裁能诉讼吗?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保单注明“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XX仲裁委员会处理”,这样的约定不能约束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因为保险合同双方的主体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即使该约定有效,其效力也仅及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

受害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及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三年怎么办?

劳动仲裁的时效不是三年。

申请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不是三年。一般的劳动仲裁是从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了,劳动仲裁不会受理。那就只能自认倒霉。劳动仲裁和法院不一样。去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劳动仲裁属于前置案件,不经过劳动仲裁,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3)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应分以上三种情况处理。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很多,劳动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一个较好的解决方式,在实践中很多劳动者都选择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那么劳动者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如果过了劳动仲裁时效怎么办,劳动仲裁委员会还会受理这一劳动争议吗,如果不受理的话能不能直接起诉呢,这样的问题不妨请教专业的律师,更可以请律师帮忙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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