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没分割完能离婚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一审不服判决,二审会怎么判?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婚前的合法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正如楼主所提,离婚后分割财产诉讼一审不服判决,你上诉了,二审会怎么判的这个问题。当然是要讲事实,讲证据,在法律上能够成立,依法说事,才能给你正确回答的。
一般来说,对于民事诉讼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夫妻共同财产上,法院的裁决是不会存在错误的。要有错的话,就是离婚的双方混淆了婚前的个人财产,一方又拿不出证据,把个人财产变成了共同拥有的财产,谁也说不清,法院才会这么判的。
你不服法院一审分割财产的判决,肯定是你对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没有保留证据。比如说,婚前首付买房的证据,以及其他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对方混水摸鱼,把个人婚前的财产变成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你才会不服一审裁决的。
要想得到二审分割财产的公正裁决,不服判决的一方就要负举证的责任。你只有找出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属于你的,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法院能够采信,才能得到二审的公正裁决。
离婚30年可以争家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两年后,不能要求再分割财产,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应该在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30年了,是不可以争家产的。问题是,你想争谁的家产?
前公公婆婆的家产吗?
还是前夫的家产?
因为你和前夫的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在你们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分割的清清楚楚的了,过了30年,无论什么情况,都没有理由争家产了,即便是帮你的儿女争家产,那也不行,那是儿女的事情,你已经管不着了!
离婚30年,能不能增加产?
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是婚前共同买的房子或者是共同婚姻存在的时候,共同建的房子或者共同买的房子,离婚30年后,仍然可以争房产,如果离了婚以后跟你没有财产的分割干净了,然后都是另外一方正的家产,那么你就无权来争夺家产,就是这个道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在离婚判决中对财产分割不服可以单独上诉吗?
一审判决离婚,双方对判决离婚无异议,上诉只对财产分割提出,仍然不能视为一审判决离婚已生效,因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无论是对什么不服,都是全案都不生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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