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分割财产吗
诉讼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判不准离婚,诉讼费能退还吗?
问这个问题的应该是原告了,我们先可那看,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相对于其他类型诉讼已经是比较低的收费标准了。超过20万元只按0.5%收取,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还可以减半。
至于法院判不准离婚,诉讼费用可不可以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很简单,既然已经判决了,那审理的整个流程都已经走完了,诉讼费用不是原告承担就是被告承担,或者双方分担,是不可能退的。再说了,题主所问的是法院判不准离婚,诉讼费用能退还么,那如果能,所有打输官司的人都去退款,想想这个场面是不是有点滑稽?打个比方,你去游乐场玩,买了门票进去,玩了所有项目,出来觉得不好玩,你还能退票?
官司是你可以任性,想打就打,想撤就撤的。但是诉讼费交了,如果败诉,基本上是不可能退的。在司法实践中,即使你胜诉了,法院退还预交诉讼费都是还存在问题,处理时间较长,何况你还是败诉。
法院没有判决你们离婚,也就意味着财产无法分割。因为你们还是一家人。至于为啥不能离婚,说明你们离婚的要件还不够充分。比如,性格不合,或者一方有了外遇,或者一方隐瞒了不能结婚的疾病(比如,传染病,不能治愈的疾病,艾滋病,肝炎,精神病等)或者近亲结婚。诉讼费是不能退的,谁提起的诉讼,谁掏这笔费用。没有允许离婚,相当于,提起诉讼的那个人败诉了。也就原告。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诉讼撤诉的,诉讼费退还一半,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案件,无论是法院判决“离”还是“不离”,都是退还一半的诉讼费。裁定驳回起诉的除外:可以退还全部诉讼费。但是再离婚诉讼中,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的很少,几乎没有!
离婚后仍在一起住,想分割对方财产,起诉对方还需要离婚证吗?
不需要离婚证。
因为财产分割和离婚手续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行为,即使没有离婚证,也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诉讼。
不过,离婚证能够证明婚姻是否确实已经解除,对于财产分割诉讼来说会更有说服力。
所以,可以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要提供离婚证。
原告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带起诉状、身份证、证据目录、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财产权属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机动车行驶证、存款凭证等材料;也可以网上立案:电脑搜索登录诉讼服务网,或手机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按提示操作上传材料
还需要离婚证。
一、离婚时房产分割需要的证件
因离婚发生的夫妻财产分割应提交下列文件前往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三级转移登记:
1、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证;
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自愿履行离婚协议书、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应共同申请;单独申请的,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应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5、房地产为福利房的,还应提交市(区)房改部门的变更批复及清单;
6、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离婚房屋析产登记需要的材料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4、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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