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证据不足?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是好事还是坏事?
答: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是中性的,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它包括两层意思。可能是检察部门认为该嫌疑人量刑太高,而证据与事实与量刑有差距,重审仍没有充足的证据,则可能减刑,此为好事。但如果重审事实证据充分,或者又增加了新的证据,则可能是坏事。
为什么一些法官认为人证证据没什么作用,会判证据不足不受理呢?
所谓人证,即证人的言词证据,我国,称证人证言。在海洋法系的证据理论中,人证,证据之王。但不管何时何地,在刑事案件中,仅有人证而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认定犯罪事实的。而其他案件中,没有经过质证得到双方当事方认可的单一人证,也不得认定案件事实的真实性。要说清楚为什么,至少也是一篇大学本科的论文吧。仅人对外界感知的局限性和主观性,一千字恐怕也难以说清楚。特别在礼仪之邦的中国,说假话大话空话鬼话,那不都是高情商的标准吗?!在咱办理过的包庇罪和伪证罪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伪证都是证人证言,其他的才是伪造书证什么的。证据之王,正因为是王,所以必须有广泛的支持才行。光杆司令,打不赢仗的。
假如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再犯是什么情况?
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取保候审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虽然和拘留不同,没有过多的限制人身自由,但是取保候审依然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取保候审了案子就结了。证据不足,并不代表没有涉嫌犯罪,还可以继续补充证据,来证明有罪或者无罪。
3、再犯是什么情况?这需要看再犯的是什么罪。先举一个例子,假如嫌疑人犯的是盗窃罪,但是现有的证据不足,能认定的盗窃金额达不到追诉标准,那就可以对嫌疑人取保候审,但是在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又再次盗窃,所盗数额达到追诉标准或者是入室盗窃,那么就直接可以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这个时候据以定罪的证据就更充分了。
喜欢的点个赞,关注我,一起讨论交流
谢谢悟空邀请,对法律知道很少,应邀随之聊上几句。
惩罚是教育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惩前毙后”治病救人。且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重要的多,一切源于内心,在证据不足情况下,应疑罪从无,再犯时也要考虑分折,是什么……为什么……如何才能……尽可能把有犯罪动机者的犯罪思维消灭在萌芽状态。!即使对一般性质的再犯者,比如赌搏,泡妞等,只要沒造成对他人威胁伤害,应予以循循善诱,批评教育为主,尽可能帮助其转变心态,灌输正能量思维,尽可能去挽救一个处在犯罪边缘的人,减小犯罪,善莫大焉!
对社会上年轻人的定性,要慎之又慎,只要不是危害他人安全或恶性事件,不要轻易上取保候审程序,因为这关糸到青年人的一生。
对法律很浅见,说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谢谢邀请。取保候审说明是正在接受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是最轻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取保的条件有罪行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的,有因病,哺乳期,怀孕,年老等不宜羁押等情形的,也有证据不足,在刑拘期限内无法完成证据收集提请批捕的。题主所提请情形属于最后一种。
这种情形,犯罪嫌疑人如果严重违反取保时的保证或者严重触犯法律,根据所犯过错可以分别给予没收保证金(有保证人的,保证人不履行责任的可以处罚保证人,并责成嫌疑人重新提供担保人),依法治安处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刑拘或者监视居住等。特别提醒一句,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的,办案机关最希望嫌疑人再犯,这样可以有三个月以下的刑拘时间用来收集证据,仍然不能提捕的,可以再次取保,期限一年。一年再犯,这个过程可以再来一轮。因为对于再犯的强制措施变更法律没有做出次数限制,只要犯一次,这个过程就可以重新来一轮。
《刑事诉讼法》规定之一: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它是法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再犯是两次犯罪的人,再犯是相对初犯而言,前后两罪既可以都是故意犯罪,也可以均为过失犯罪。再犯前后两罪所受刑罚的轻重并无限制。即使前后两罪都免除了处罚,也可以构成再犯。
再犯前后两罪之间并无时间限制,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后的任何时间里又犯罪的。再犯的外延比累犯要广泛得多,累犯是再犯的一部分,按通俗话说;就是有前科的人。
您好,根据提问,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出以下回答:请问您问的再犯是指累犯吗?
假如证据不足,进行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取保候审的不同适用情形,以及最终的解除取保候审或收监执行相应刑期的不同结果,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再犯或累犯。
欢迎联系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由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点击头像,关注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一支由多名经验丰富法学博士组成的金牌律师团队,为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
谢谢邀请。
取保候审期间会继续侦查。
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显然不能继续羁押了,会变更为取保。但不要以为就“完事大吉”了,取保候审的期限是12个月,警察会继续侦查,寻找犯罪的“蛛丝马迹”,一旦落实,会重新起诉。但12个月到了,仍然不能使证据充分,警察会解除取保措施,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解除,生活基本可以恢复平静了。
再犯会怎么处理?
再次犯罪吗?当然会依法处理。如果不吸取教训,再次犯罪,将不可避免会再次“锒铛入狱”。上一次未落实的“犯罪”情况不会对后一次产生影响。如果是不同的办案部门,会直接刑拘将人带走羁押;如果是同一办案部门,我想可能会将取保变更为刑拘后羁押。
再犯还有一种可能性。
比如,2年内盗窃3次(每次数额很小)以上,构成盗窃罪,如果警察只落实了2次,显然不构罪,变更为取保,在警察继续落实期间,又犯了1次,那么就够罪了,警察可以重新移送检察院起诉了。当然,因为罪行较轻,取保措施可以继续适用。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举证不能与证据不足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法举证不能的概念是应当举证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一方无法提出确凿的证据,而承担的可能要败诉的这种后果,民事纠纷向来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有可能原告的诉讼请求真的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提起了民事诉讼以后,自己相较于被告的证据如果明显不足,败诉是很有可能的。
举证不足是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还不够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时,法院就可能认定举证不足。
举证不能是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时,法院就可能认定举证不能。例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或者提供的证据被认定为无效的时候,法院就可能认定举证不能。
在法律上,举证与证据不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以下区别:
1. 举证是指起诉方或辩护方在诉讼过程中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其主张或辩护;证据不足则是指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或辩护。
2. 举证关注的是责任分配,即要求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据不足关注的是事实描述的完整性,即证据是否足够充分、确凿,事实描述是否完整准确。
3. 在法庭上,如果诉讼双方都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法官将会根据证据不足判决;如果一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而另一方提供了证据证明其主张,则法官可能会根据举证方的主张做出判决。
简而言之,举证是要求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证据不足指证据不足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辩护,或者对事实描述的完整准确性存在疑问。
关于本次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证据不足?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