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超过一年还可以申请吗

法律百科 2025-08-3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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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伤超过两年了!还可以做伤残鉴定么?
  2. 工伤鉴定后超过一年还能赔偿吗?
  3. 伤残鉴定过了一个月能够重新再做吗?
  4. 工伤超过一年取出钢板鉴定晚不晚?
  5. 工伤一年后可不可以鉴定?

工伤超过两年了!还可以做伤残鉴定么?

不可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鉴定,需要在一年内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鉴定后超过一年还能赔偿吗?

工伤超过一年能赔偿。虽然超过一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伤残鉴定过了一个月能够重新再做吗?

工伤等级鉴定下来了,没有在规定的15天内提出异议,过了一个月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伤残鉴定过了一个月能够重新再做,如果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认为还是比较低了,可以再申请鉴定一次,但如果不是差别太大,有明显的不对,一般是不用再做的,如果申请再做必须有足够多的理由,就是根据伤残鉴定标准对照,明显的是做错了。

工伤超过一年取出钢板鉴定晚不晚?

超过一年取出钢板鉴定不晚,因为工伤有不确定性尤其有固定钢板,只有取出钢板来再鉴定才更符合实际情况,钢板固定一般就在一年左右时间,所以超过一年再鉴定也就成了必然,也就是二次手术后再鉴定,做二次手术也需要到工伤保险处申请,这样二次手术费用可以直接和工伤保险处联网报销。

工伤一年后可不可以鉴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你已经超过时间了,应该个人是一年内,现在可以要求人身伤害民事赔偿,或者你的单位认可你的工伤,否则你的权益将受到很大的侵害,具体你可以找个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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