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么
企业需要给聘用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必须缴纳社保吗,有何依据?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如果确实是聘用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那么是不需要交纳社保的,但是这个非全日制的从业人员,他是有一定的定性的,并不是说你认为非全日制他就属于非全日制。
首先什么叫做非全日制,就是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这样的一个工作时间规定为是非全日制用工,如果按照这样的一个用工形式的话,那么是属于一个劳务用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也不用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
但是如果超过了这样的一个工作时间,那么就依然会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只要是全日制用工都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并不是说你自己认为是不是非全日制用工,而是根据劳动者的一个工作时间来确定就是有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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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干这行的,只谈个人看法:一是如果所用人员是兼职的,就是人家在主职单位有社保,当然不用再办理。二是纯粹临时零星用工,也可以不考虑社保问题。三是每天都要来干活,但不需要干整天,比如每天晚间来打扫卫生一,两个小时等,这类情况似乎应考虑工伤保险吧,因为上下班途中出事不是也算工伤吗?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聘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企业聘用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是流动性较大的临聘人员,他们受雇的企业不仅此一家,因而法律上也没有约定强制义务,可缴可不缴。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已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國社保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聘用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企业可以约定不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但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承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
企业聘用非全日制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开资时间不超过15天,工资不低于属地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企业可以约定不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因为小时工资乘以八小时,大于全日制的最低日工资标准。国家在制定小时工资标准时,已考虑了企业应承担的部分社保。
工伤风险与企业的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有关,应由企业全部承担。企业为规避风险,也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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