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法律百科 2025-09-0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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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薪是按照劳动合同薪资吗?
  2. 劳动合同上不写明确的工资可以吗?
  3. 劳动收入和劳务收入有什么区别?
  4. 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年本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有效吗?

13薪是按照劳动合同薪资吗?

一、劳动法中并没有针对十三薪的相关规定,企业中的十三薪,是为发放相当于13个月的工资,其中一个月的工资为年终奖。

二、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对于企业工资分配,劳动法只是规定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企业内部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

劳动合同上不写明确的工资可以吗?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因此,只写《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比较笼统,为避免纠纷,应明确劳动报酬金额或计酬办法为妥 。

劳动收入和劳务收入有什么区别?

        劳动收入是个广义词,是泛指,是指通过劳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收入,一般是具有褒义的意思,当然他也是具有中性的词汇。劳务收入是指企业或劳务中介机构派遣劳务人员从事劳务工作取得的收入,一般是应税劳务,他的收入需要交纳税款的。

劳动收入和劳务收入虽都属于个人收入。但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收入。

首先可以先从二者的定义上来看。劳动收入也是工资收入,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所付出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也可以被称为服务报酬。

劳务收入是指提供劳务的个人为服务单位提供某种服务而取得的收入。这种收入没有稳定连续的劳动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 

最后二者的区别就是一种以工资形式领取的另一种则不是以工资形式领取的


 

 

 

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年本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有效吗?

谢邀。劳动合同约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有效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资约定,法律有最低限制,没有最高限制。即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工资),最低只能低至当地最低工资线以上,最高是多少,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如合同约定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其他条款不违法,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法律没规定有劳动者报酬收入最高限制(封顶线)。如有约定年新几万、十几万、几十万,有的约定上百万,上千万都有,只要双协商一致,订立的合同就有效。

所以,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年本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是有效的。

每年的六七月份,当地统计局会发布当地上一年度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该数额是确定的,远远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逐年上涨,所以约定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年本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该劳动报酬的约定是比较明确的,条款有效。例如,深圳2019年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为10645元,那按照约定,该员工的基本工资就为10645元或以上。

公司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年本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因为社平工资不算低,且逐年上涨,表示公司也要每年给员工加薪,限制了公司的调薪权了,大多数只会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如果计算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待遇等,是以实际的应发工资为基数的,不是以约定的基本工资为准。

退一步讲,即使认定该条款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按照同工同酬确定劳动报酬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形才会使劳动合同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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