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先予执行的含义

法律百科 2025-09-0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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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先予执行的含义是什么呢?

先予执行的含义是什么呢?

先予执行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在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之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或裁定。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实现诉讼目的,避免拖延执行的时间和风险。
先予执行的原因是为了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保护和实际利益。
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面临着紧急需要执行的情况,如果等待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再执行,可能会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先予执行的制度可以通过提前执行判决或裁定,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其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救济。
先予执行是一种特殊的执行方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中可能存在差异。
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对于一些特定的案件,如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先予执行。
但同时也要注意,先予执行并不意味着对判决或裁定的效力进行了确认,仍然需要等待最终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来确认当事人的权益。

先予执行的含义是人民法院在终结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例如:原告因高度危险作业而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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