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由谁偿还
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无力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你先要确定这个债务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对该债务都是有偿还义务的。除非夫妻双方自行约定该债务只由一方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但是这种约定也只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对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找到其中夫妻一人,那么,不论他在夫妻内部约定是否有偿还义务,对于债权人来说,他都是有偿还义务的,只不过如果这一方偿还了债务之后,可以依据夫妻之间的协议,再找另一方进行追偿。
所以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有连带责任,建议你们能够协商处理,可以双方共同承担,也可以由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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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离婚的单身女性,我和前夫有十多年婚姻生活。当时家庭是负债的情况,我们和平分开,双方自愿承担能力范围之内的债务。离婚以后,其实生活挺辛苦的,有时候,累了,会不自觉的流泪。如果,离婚以后,其中一方无法承担共同的债务,我想,如果我是更有能力的这一方,我会愿意多还一点,虽然离婚了,希望对方会过得很好。
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无力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收集能够证明债务是发生在夫妻离婚之前的有效证据,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起诉其中有能力偿还债务的一方。
起诉到法院后,只要证据确凿就会立案。经过正常司法程序判决生效后,被欠的的债务就有眉目了。
我的经历希望能帮到你。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无力偿还的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进行债务的全部连带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离婚,其中一方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吗?
题主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意经营欠下的债务,一方没在欠条上签字,离婚后没签字的一方是否要承担债务的问题,换个角度,如果生意挣到钱了,挣得的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家庭用不用?夫妻双方花不花?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消灭,也不因离婚就可以由一方承担!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经营不善的公司若你是股东/董事/监事或涉及参与经营,可能被认定为属于共同经营,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承担债务;若不属于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后,应以对方的财产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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