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中 由法律(在保险合同中由法律规定的保险条款属于)

法律百科 2025-07-07 1
在保险合同中 由法律说明:
  1. 某保险公司5000业务员无缘无故被解除代理人合同求法律援助?

某保险公司5000业务员无缘无故被解除代理人合同求法律援助?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遇到过几个做保险的人咨询被“解雇”的问题。在他们得到不是劳动关系,无法得到劳动法保护后的答复,并看到一摞摞生效判例后,都挺失望。

目前保险公司大量存在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的工作内容、接受保险公司管理、获得劳动报酬等形式,跟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几乎没有区别,所以很容易让人觉得就是劳动关系。

国家在两年前出台政策,试图扭转这种情况,将保险从业者纳入劳动关系范畴进行管理,双方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至今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不过我猜测,这种保险代理人制会被取消,只是时间问题。

不是劳动关系如何维权?

那就只能从保险代理合同的约定着手,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提前解除的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等。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这些合同都是经过保险公司法务以及外聘律师长期琢磨完善而成的格式版本,通过正常的合同解读是很难实现诉求的。

当然我对商业保险业务以及相关法律是完全不懂的,只懂与劳动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无法给予明确的指点,建议在这方面咨询精通民商事合同的律师。

代理关系,本质就是保险公司授权代理人允许其销售该公司产品,但不代表就是保险公司员工。

当业绩不符合保险公司期望或许战略调整时,保险公司收回代理权,并没有太多能够申辩的地方。

代理制,如果业绩不达标,或者违反销售原则等,是要被解除代理的啊。如果一次性解除5000人,应该是某省级(包含下属机构的)乃至全国机构,一个地市级机构总共都不可能有这么多人的。如果打诉讼,可以从所谓的考勤(考勤扣款等)证据着手,否则按照代理合同胜算机会很少。我不能评判谁对谁错,谁违法,如果是自然业绩淘汰,我个人认为无可厚非。

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保险代理合同》,重点字“代理”,而不是有保底工资的“劳动合同”!

所以,法理上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仲裁。

但是一次性解除5000人的代理合同,本质上对于代理人来说,大不了换家公司,实质上还有很多隐藏问题没有解决!

1、续期佣金

长期型保险往往都是10年20年30年的缴费期。因此为了让业务员能持续维护业务,保险公司往往还有续期佣金。只要达到一定的业务指标,就能得到连续几年的续佣,虽然不多,但是有的业务员业绩好,单子多,解除了代理合同,会损失很大一笔续佣。

2、团队利益

5000人集体下工号,中间肯定有很多团队长。

在一般保险公司中,团队长是依靠团队的业绩情况来获取“管理利益”的,就和普通行业一样,管理层几乎不自己劳动,靠下面人劳动。所以团队长而言,解除代理合同,损失的是很多很多钱。

一般来说,只要没有大过错,么有违反代理合同中违约条款的情况,基本上不会有主动解除代理合同的情况。因为保险公司增员很不容易,毕竟公司只需要出职场,其它的都不用管,就可以有大量业务员销售保单。所以保险公司这种一次解除5000人代理合同的行为,估计是这些团队做了违法的事儿。例如代销理财产品……

当然,也不排除某些保险公司脑壳发热,或者公司战略调整,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大规模解除代理合同。

法律援助是没有的,解除代理合同肯定是有理由的,针对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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