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决定是否公开

法律百科 2025-09-2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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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2. 工伤,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部门会调查公司吗?
  3.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局通知去拿吗?
  4. 工伤认定决定和受理通知书一样吗?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工伤鉴定法律规定是由单位向用人单位所以地人社局申报,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也可以在劳动损害发生后的一年内想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报工伤。申报工伤的材料,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用于证明劳动关系,身份证复印件,工伤申报表等,除了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之外,大部工伤申报材料人社局窗口都有。

谢邀!首先我说一说单位在工伤发生后,应尽的责任:

1、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过程中导致伤害,按道理来说,单位应该第一时间积极对受伤害者进行救治,避免事故扩大。

2、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一个月内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帮助受伤者进行工伤认定。

3、如果受伤害者,伤势比较严重,造成了伤残,单位应该帮助伤害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以上三点,单位没有履行职责,由受伤者自己主张申请的,在受伤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会将工伤认定书交与该责任单位,同时也会征求伤着本人的意见,或由受伤者本人转交。

经过工伤认定后,单位应该积极帮助受伤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单位仍然未申请,由受伤者本人申请的,伤着可以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责任单位。为了便于今后工伤处理的沟通协商,伤者可以自己通知责任单位。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受伤者根据伤残等级情况,要求责任单位进行理赔。

你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我猜疑可能单位没有给工人买工伤保险,如果买了,单位应该会主动给你申报工伤,进行工伤认定和之后的劳动能力鉴定的。因为工伤保险毕竟对单位也是一个保护,单位只承担单位支付的一部分理赔款,保险基金也会支付一部分理赔款。当然,如果责任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这些理赔费用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

我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的,在劳动者收到工伤得到工伤认定的结果之后,如果医疗机构认定没有伤残,并且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都要做伤残鉴定。

劳动者收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表示出足够的诚意以帮助劳动者,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的。但是如果职工选择自己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需要自己提供相应的材料的,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一、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二、工伤认定后要不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的,在劳动者收到工伤得到工伤认定的结果之后,如果医疗机构认定没有伤残,并且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都要做伤残鉴定。

没有必要告诉单位,我工伤伤情稳定由单位申报,单位扣押了我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部分医学材料,导致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实际伤情严重不符。我要求退还我医学材料时发现材料有缺失,单位从其他科室其他人办公桌办公柜里找到,他们为了坑害职工真是煞费苦心。

工伤,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部门会调查公司吗?

这是社保局的权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局通知去拿吗?

工伤认定决定书通常是由劳动局发出的正式文件,用于确认工伤事故的发生和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结果。劳动局会将决定书发送给劳动者本人或其雇主,通知其前往劳动局领取。劳动者可以根据通知前往劳动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领手续。因此,工伤认定决定书通常需要亲自去劳动局领取。

1. 是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局通知去拿的。
2. 这是因为劳动局是负责处理工伤认定的机构,他们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判断是否认定为工伤,并发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 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前,劳动局会通知受伤者前往办公地点领取,这样可以确保受伤者及时了解自己的工伤认定结果,并进行后续的相关处理。

工伤认定决定和受理通知书一样吗?

不一样,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核实正确了以后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就是已认定是工伤了,受理通知书是你向工作人员提交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已经开始办理了,准备调查核实是否是事实真相,是否符合程序,而做出的是不是工伤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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