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不立案怎么办

法律百科 2025-09-23 1
其实刑事诉讼不立案怎么办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刑事诉讼不立案怎么办,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刑事诉讼不立案怎么办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刑事不立案是什么意思,不予立案制度的确立有?
  2. 刑事案件没人报案就不能立案程序?
  3. 刑事案件申诉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4. 刑事不予立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刑事不立案是什么意思,不予立案制度的确立有?

所谓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不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该条规定中明示了两项不立案制度中的内容:一是不立案的条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控告人的相关权利:包括有权知悉不立案的原因,对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的权利。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中还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的具体监督办法,这就涉及到不立案制度中的第三个内容:不立案的法律监督权。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共同构成不立案制度的完整体系。

刑事案件没人报案就不能立案程序?

是的,有的刑事案件如果没有报案的,也可以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因为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群众办案,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都应展开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都应该第一时间进行侦查。所以,没有人报案的有工作中发现或者有关部门移交的都可以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刑事案件申诉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当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审判,没有依法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申诉,进入再审程序,来洗刷冤屈呢?首先,只有这几类案件可以依法进行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其次,只有这两类人可以进行申诉:第一类,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第二类,是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最后,申诉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诉状、裁判文书以及证据材料,毕竟口说无凭,凡事都要讲证据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不予立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不可以就此事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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