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迁户口离婚带孩子怎么办(结婚没迁户口离婚带孩子怎么办理)
离婚后要迁孩子户口,没有户口本出生证怎么办?
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下面详细解释: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第三种、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
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再婚户口未迁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离婚后想再婚,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等,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离过婚的申请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没有迁户口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后户口没迁出,再婚怎么办?
离婚后户口没迁岀再婚怎么办?
把你们的户口迁出来,再结婚,及然离了婚就把户口迁出分居,不可能呆在一起,因为你前夫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啦,你们已经不是夫妻两个了,所以说必须把户口迁岀来分出来,才能各自双方结婚,及然离了婚,不可能户口在原先那个丈夫的户口本上。
离婚后户口不迁出,另立一个户口本可不可以,需要什么条件或手续?
离婚后,不是户主的一方没有房子可以单独立户。 户口可以独立,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户口不迁出,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另立一个户口本,也可以进入“公共户”,具体的条件就手续如下: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独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户。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择址设立“公共户”。
本市居民(含本市户口待定人员)因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关系变化、租赁房退租等原因确无他处落户的,或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公共户”办理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扩展资料:《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家庭成员同住一处、共同生活的可立为一户;一人独居的可单立为一户。
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屋凭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