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和员工签合同怎么办(没和员工签合同怎么办理离职)
如果公司没给员工交社保,没和员工签合同这合法吗,员工要怎么办?
1.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与员工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3.收集证据,比如工作上的打卡记录,聊天记录,工资条,工牌,邮件来往等进行劳动仲裁。
4.企业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仲裁时可以申请公司给员工补缴社保。或者去当地社保局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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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当然是不合法的,至于怎么处理要看你还愿不愿意在这家公司工作,但是像这样不正规的公司建议还是不要待下去了。
如果你执意想在这家公司工作下去,找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商,问清楚问什么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要求公司跟你签合同并缴纳社保。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走法律手续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在去仲裁之前,一定要收集好材料。如:你在公司的考勤记录、薪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定书面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老板不跟员工签合同,该怎么办?
1.如果老板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的合法权益肯定会受到损害,比如社保方面的权益就没有得到保障;2.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得到保护的,需要做一些必要的证据收集;3.劳动者如果通过维权的方式来处理,是需要投入时间的,而且对今后求职可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这是客观的;4.在当今时代,老板连基本的法律意识都没有,这样的企业是否有风险,这样的老板是否值得跟随,这是求职者和劳动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有利有弊吧,利在于个人突然想辞职的时候可以立马辞职不存在于说规定多久的时间,弊在于老板随时让你走人的时候可能下一份工作还没找到来不及换工作浪费自己的时间较多,不过吃亏的多数是老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老板估计赔偿的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