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完还没给能辞退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辞退,应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
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属于企业违约,应该给员工赔偿,这点毋庸置疑。
1、劳动合同解除,有三种情形,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②员工单方提出解除;③单位单方提出解除。特别是针对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法律对此规定了较多的限制条件,所以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太“任性”,“无理由”辞退员工。
2、单位单方提出解除需要具备法定理由的,①劳动者有过错的,违反劳动纪律、承担刑事责任等②劳动者没有过错的,职业病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等。
3、如果单位没有法定事由,而且没有和员工达成一致,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的,也可以请求单位按照二倍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
4、维权途径很简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而且时间很短,如果不服仲裁结果,你还可以再去法院诉讼。
如果您或者其他读者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将提供一些分析和法律建议~
合肥律师刘志汉回答的非常准确。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如果个人没有违反合同法定条款,单位无权解约。如单位强行解约,属于违法,可向当地政府劳动局申诉,仍无果可依据劳动法和合同法,向当地法院起诉单位,要求履行合同,由此给个人(包括诉讼费)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并要求赔偿。
但是,假如个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或单位符合法律的规章制度或不胜任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因违规操作给单位(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公司)处罚性解约也是正当的,并不违法,个人得认帐。
谢遨回答: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身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中有两种辞退方式
(一)违纪辞退;(二)正常辞退。
在履行合同阶段,一方不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违约金,如果约定太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根据守约方的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辞退不愿意,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l)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节,调解后双方仍不满意,可以持调解协议到仲裁委员会申请置换仲裁调节书。(3)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劳动者在没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2、所说情形如属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持续期间,用人单位在员工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主张恢复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3、根据办案经历,建议: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谢邀。
被用人单位在合同未满时辞退,说明题主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显然达不到要求。或者有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现象。
现在题主不愿意离开这单位恐怕有难度。即使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好一点的是继续执行完剩余合同,然后走人。差一点的按照相关政策补偿你几个月的工资,你还是走人。
那么,对于题主不想离开这家单位的来说,去仲裁简单,但是既然脸都撕破了肯定是走人的结果。显然不是你希望的那样。
最有希望留下的条件,是要题主严剖自己的问题,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有什么样的表现,以及提供什么样的结果,向单位的分管人力资源的领导分别阐述,以及保证。看看能不能挽回领导要辞退你的想法。
和领导同事小酒喝起来啊,要有虽然咱们没有钱,但是要有每天喝的脸通红的大无畏精神。不行请领导去洗个脚做个大保健什么的说不定效果会更好呢。
自己衡量看看怎么办吧。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
这个表达有点不准确,劳动合同期满,和公司辞退是两个概念。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那么公司或员工可以选择续签还是不续签。而辞退,则是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行为。因此,你这边说的应该是,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不续签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解除(辞退),公司承担的责任天壤之别!
很多公司在这一块不懂,把终止和解除混为一谈,如果弄错了,公司承担的责任就不同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条款中,有部分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有部分是无需支付的。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中,除了员工自身过错外,其他的基本都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而如果公司把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搞混了,很可能就会变成违法解除,从而要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公司直接辞退员工,那可能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想续签了,那么只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及,即可终止劳动合同。记住,这个事后是终止劳动合同。
而如果公司弄错了,直接辞退员工,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那可能就是违法解除。
这里我们特别要记住:
劳动合同到期,不代表劳动关系终止。也就是说即便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明说续签与否,员工也继续上班,那么劳动关系是继续的,只不过这个时间节点,公司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事后劳动关系才正式结束。这个事后只有公司用“终止劳动合同”才是合法的。
如果公司直接用解除劳动合同,也即是辞退员工,那么这个事后公司并没有任何合法的辞退理由,劳动合同到期,不是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理由,因此如果公司直接书面开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那么公司基本上就是违法解除,从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还得看这一条!
正常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公司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有些情况比较特殊。
1、已经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续签时,如果员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的城市认为,只要员工没有严重违纪的过失行为时,公司必须续签,而不能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续签。但有些城市在这种情况下,是支持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的。
2、如果员工工作已经超过10年,并且员工已经提前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后续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也不能随意的就不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某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管,员工也没异议,而是继续上班,那么在超过1年之后,公司也不得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总而言之,劳动合同期满,正常来说,公司有权选择不续签,并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对于辞退,则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这是两个概念,一定要注意!
劳动合同期满,是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存在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的说法;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是有权利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但必须要依法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绝不是说不续签就不续签那么简单。
在现实工作生活中,的确有很多公司在与员工签订的固定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而且也不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员工也大都对《劳动合同法》知之甚少,还总以为公司的做法很正常。以为“既然合同到期了,让走人就走人,谁也不欠谁的,双向选择”。
其实,公司正是掌握了员工不懂法的实际情况,“揣着明白装糊涂”,根本就不提给员工经济补偿的事;员工也不知道主张经济补偿的诉求。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理解为,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都应该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所以说,员工在面对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一定要主张经济补偿金,不当“冤大头”。
你好!所述问题实质为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下面,我将有关法律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双方对续订劳动者合同均具有选择权的情形。
-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情况。
- 若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劳动者的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续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连续两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企业改制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与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以上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相关情形消失时终止。
- 在孕期、产期、蒲乳期的女职工。
- 接触职业病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检查的。
- 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在医学观察期的。
- 因工负伤,丧失全部或者部门劳动能力的。
- 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任职时,剩余劳动合同时间小于任期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 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计算,不足一年超过半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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