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补充材料的时间一般是多久(民事诉讼补充材料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啊)
民事诉讼中怎么在诉讼过程中补充请求事项?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根据本条规定,原告可以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时间应该是在答辩期限届满之前。一审诉讼多久可以补交证据?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100 民事简易程序开庭后能否再补充证据?
1、按照《民诉法》的先关规定“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的规定,开庭后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2、申请鉴定,可以向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庭审部门写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会委托相关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隶属建设局下属机构)进行现场鉴定。(注:鉴定费由申请人缴纳,具体数额以当地的收费标准为准,地域不同收费也不同);
3、《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七章规定: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本案关键看树木会不会对你家房屋安全或生活上是否有影响,包括精神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