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

法律知识 2025-08-04 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能外地出差吗?
  2.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究竟有多长时间?
  3.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4.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能外地出差吗?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能外地出差。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离开经常居住地,否则会被认定为是逃跑,此时会受到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不仅会受到之前的处罚,还有可能会被判处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在审查期间,此嫌疑人的行踪会被公安机关追踪。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究竟有多长时间?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为不超过两个月。

具体来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对案件的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需要进一步审查,可以延长一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一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总体的时限规定,实际的审查起诉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充分性、相关当事人的配合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嫌疑人有漏罪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嫌疑人有漏罪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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