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什么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呢)

法律知识 2025-06-22 4
什么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呢说明:
  1.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交给谁?
  3. 提供变造的病假条请病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4.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5. 用人单位不让休年假,也不给补偿,可以据此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离退休不足5年。在本单位患病或者负伤、在治疗期间。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交给谁?

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的,经员工向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被迫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可以直接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然后就等待公司通知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就可以了。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交公司人事,另将自己的原件提交到当地劳动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如果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满意,可以保留有关被强迫签订合同的现场的一些对话和聊天记录作为佐证。

该组正足以证明是被强迫,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由当地劳动部门出面协调向公司索取劳动补偿。

提供变造的病假条请病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谢谢邀请。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

企业员工有病请病假,有事请事假是很正常的。

当然,也许有些具体事情属于个人隐私不方便直接写入请假单里。可以先口头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授权,在事假请假单里隐去具体事,才不算隐瞒事实伪造虚假的请假单。

就不存在事后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了。

您如热爱这份工作,应诚恳请求领导给予改过机会。领导同意您做检讨后留用的,维护好领导权威,才能保留工职。

首先,你必须确定你是否是真的是生病。而且你必须先去看下你的劳动合同里。是否有这项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认为这个用人单位存在违反了劳动法。这是诚信问题不错。白纸黑字方为凭。建议你去所在人力资源局咨询下。若不成立直接仲裁你原来的单位。

员工提供变造的假病假条请病假,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员工请假病假当天应该按旷工处理,按企业奖惩条例扣除工资及奖金。而无权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企业的规章制度都不该凌驾于国家的法律之上,当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该以国家的法律为准!

提供变造的病假条请病假,是为了不工作而领取单位的工资,其实质就是旷工行为,骗取单位的信任。没想到单位到医院调查,真象大白,病假条是自己变造的。这是严重违返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依规章制度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对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提供变造的病假条请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的问题?

谢谢"社科博士"先生邀请。

不违法,完全合法,是当事人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是由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决定的。

对于此问题要多说几句。在人类文明史上,尤其是中华文明上,诚实守信都是做人的根本。

对于此,不少人对此不屑一顾,把温良恭俭让(五德)、仁义礼智信,忠孝悌廉耻(十常)当作糟粕,使坑崩拐骗偷,吃喝嫖赌抽猖獗,以致假大空横行。

变造病假条就是产物。

随着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和治理行为现代化,弄虚做假失去了屏障。

因此,用人单位对其变造的病假条进行查证也属正常,并以此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其后果责任自负。

管见了。

提供造假的病假条,说明所在单位是领取月薪的,短期病假不扣工资。单位待遇还比较好,你不想离开。

单位对病假条给予审查,说明单位管理比较严格。

单位对弄虚作假的人的处罚是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了你不是正式编制员工,工作时间不长。

你对解除劳动合同,失去了工作机会不心甘情愿,希望通过寻找依据留下来。

从违法行为来说,公司没有违法,对年轻员工来说,处罚不算什么。对老员工来说,处罚有点过重。因为,企业能够以此为依据,不给,或者少给一年一个月的补偿工资。

我们单位曾经就有一个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七年的工作的补偿工资,被扣掉两年,只得到五年,五个月的补偿。

对于获得正式编制的员工,一般是扣掉所谓病假期间的双倍工资,记过处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支付赔偿金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不让休年假,也不给补偿,可以据此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谢邀。

用人单位不让休年假也不给年休假补偿,可以通过仲裁索要。但以此提离职,未必能够要求经济补偿金。

因为年休假补偿在本职上并不是劳动报酬,而是对于用人单位不安排休假的一种惩罚。

因此用人单位不支付年假补偿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

1.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所以如果您已经连续工作满一年,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以年休待遇,如工作确实繁忙,那么可以要求公司给相应的工资待遇

2.      您直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之一的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以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