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8-04 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单位是否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是否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无论劳动者还是公司都没有权利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提出,过了试用期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注意书面提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也可以解除,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依照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按违法解除处理。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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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问题邀请。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很多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误解,认为签订了这种合同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有些学者认为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过于向劳动者倾斜,给予劳动者过多保护,但无论如何,如果出现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无论哪一种劳动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您治疗期满仍旧不能正常上班,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且不需要与您协商达成一致。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您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如果您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当地劳动鉴定机构对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为1至4级的,且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希望无阙宫主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谢谢邀请。

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存在过错,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不需要劳动者的同意,也不用付补偿金;第二种,劳动者不存在过错,在相关情形之下,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公司无理由无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之下,公司要付出补偿金,而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找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出现过错,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出现以上六种情形,公司有权单方面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劳动者并没有出现过错,公司也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三种情况,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女职工怀孕期间,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工伤期间,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若干情形,劳动者无过错,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在第三种情况之下,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法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主要是以上三种情况,不知这样回答能否令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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