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欠款诉讼时效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民事诉讼申诉期限6个月超过怎么办?
《民诉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如果你能找到第二百条中上述四种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申请再审。
借款已经超出法律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对这个问题,我先讲个案例吧,对很多律师来说都有用,是个可借鉴的方法。
有个人承包了一个国有企业的工程,工程完工后,企业一直推脱,还有上千万的工程款没有支付,他也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催要,结果等他腾出空来准备要账时,发现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呢?债已经成了自然债务,如果起诉,这个企业提出超过诉讼时效了,这个人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
后来他找到律师,律师就给他出了一个主意,直接坐火车到这个企业去吧,谁也别找,就去找他们的财务负责人,别的话别说,就说是对一下此前的账目。这个人到了企业,直接找到了财务负责人,没想到财务负责人不仅与他对了账,还给他盖了章。随后的事就简单了,盖章的对账单让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他的官司很顺利就赢了,而且也得到了执行。事后,这个国有企业的律师对这个人说,你真幸运,我们的财务总监法律意识太差,要是我们当时在公司,你就不会这么顺利了。而那个财务总监也因此事而丢掉了工作。
此案例告诉我们一个方法:如果诉讼时效过了,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就说对对账,不要跟对方说起诉的事,如果能出一个对账单,那么这个事就OK了。
还有方法就是,与债务人协商,虽然诉讼时效过了,但债权并没有消失,只要对方不想一辈子背负着欠债的骂名,他还是愿意跟你协商的。还有就是,起诉时债务人只要不提诉讼时效的事,你仍然有机会胜诉。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新的《民法总则》生效后,诉讼时效已经变成了3年,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你的诉讼时效或许还没有过期。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借款纠纷,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原告在起诉前,最好先这么做。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3、记录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5、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6、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8、让债务人同意履行。通过发函催告、会谈、催讨债务等方式采取前述措施的,书面的双方签字确认,没有条件留下书面记录的,最好有第三方在场,或者录音视频也可。
这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呵呵。所谓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在一定规定时间内请求人民法院处理的,法院给予处理,反之,则不给处理了。法院不给处理,并不意味着你债权的灭失,对方借你钱了这个基本事实不可否认,借款人还得承担还款义务。
基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一中国人基本认可的伦理道德,法院在审查借款人以诉讼时效为理由的不还款情形时,也会尽可能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以前法律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借款到期后两年,但只要你要过,这个两年的起点是从你最后一次要债开始的,因此你要不间断的要债(最好有记录和证明你要了),诉讼时效一般不会出问题。
如果你真的过了诉讼时效,那么你仍旧可以向债务人要债,那么在这个要债过程中,借款人承认了还款,说他暂时没有钱,有了钱会立刻还你(一般的借款人都会说的,你找个证人和你一起去,要是打电话就录音),那么你们就算就还款问题达成了新的协议,诉讼时效又重新开始了哟。
总之,借款总是要还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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