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纠纷起诉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起诉管辖法院有哪些)
"工程劳务结算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新民事诉讼法是第二十三条) 【释义】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案件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标准有两个,分别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相对复杂的问题,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专门的规定,此处不赘述。
提交诉讼应该提交到合同上甲方所在地法院还是签署合同的分公司法院呢?
你这个是民事案件,不牵扯其他类型案件的管辖问题。同时你主要问的是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而不是级别管辖。而我国民事地域管辖在司法实践当中,主要依照下列顺序进行考察:
1、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地进行管辖。其他诸如海事、森林,甚至是知识产权(仅限于北京、广州和上海),都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专门法院进行管辖。由于你自己提供的信息不足,你们的合同内容设计是否涉及不动产以及海事等内容,所以属不属于专属管辖,需要你自己进行判断。
2、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管辖地点。再有协议管辖的前提之下,可以优先使用协议当中双方选择的管辖地。但是协议管辖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你们的协议本身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出现《民法总则》、《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那么不得使用协议管辖。其次,你们协议约定的管辖地必须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或者与合同紧密相关的地方,不能由着你们天马行空式的随意设置管辖地区。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下,你应该前往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甲方所在地法院具有本案管辖权。
3、法定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所在地包括住所地以及经常居住地。当然,合同纠纷还包括合同签订的合同履行地。具体规则过于纷繁,但与你这个问题本身无关,我就不详细展开说明。
综上所述,你们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你应该去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或应诉。
先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没约定纠纷管辖,如合同没约定的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
原告就被告原则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对于大多数民事案件,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都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向约定管辖地法院起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分公司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分公司为被告,应由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不动产专属管辖吗?
王仁根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专属管辖吗?
大状曰 2019-07-31 17:38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在法院露脸最多的案件类型之一。不过,很多人有一种误解,以为这类纠纷,法院受理时,均按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进行专属管辖,事实真的如此吗?
的确,民诉法规定了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权,但民诉法解释也明确了,此类专属管辖仅限于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其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也就是说,对不动产纠纷进行专属管辖一般仅限于物权纠纷而非债权纠纷,比如起诉开发商要求办理交房、过户手续,但如果你要起诉开发商解除合同、退还房款、承担违约责任,就不属于法院专属管辖了,这时,有管辖约定,就按约定,没有约定,就只能按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寻找你的管辖法院。
至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并非我们普通的商品房卖卖合同纠纷,指的是政府为低收入人群专推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限套型、限房价)、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房。(王仁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