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病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有慢性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正常休病假如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则合同必须延至医疗期满。
(一定要计算准确自己的医疗期) 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是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局都会协助你解决相关事宜的。不能主动辞职,主动辞职就什么都没有了,要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因患绝症,无法继续工作,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该如何要求赔偿?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一、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员工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无法从事单位提供的其他工作的,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医疗期满的意思
根据国家规定,根据劳动者工龄及本企业工龄,可依法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单位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的期限是: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重大病如精神病、癌症等,可以延长为二十四个月。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照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这里的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果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算。
3.代通知金
如果,企业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则应当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这块,企业应当赔偿N(提前30天通知)或N+1(未提前30天通知)。
二、医疗补助金
有的地方如江苏省还规定,与患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要额外支付6-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
如果是绝症,那就是12个月的工资标准。
到底有没有,具体要看各地政策了。
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医疗期未满,企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实际上,有些企业在员工一生病的时候就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了,那作为员工该怎么办?
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是2倍的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2N。
如果与企业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维权,一般来说,一告一个准。
以我了解的情况而论: 一、单位要求在重疾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通过咨询驻企法务,了解,熟悉劳动合同(已签订的)内容,双方所要承担的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及后继安置、赔付等。二、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或寻求法律援助。三、如果是长期合同,可报备、协商、申请病退。
首先,要区分是不是职业病,如果是职业病就走职业病鉴定程序。
其次,如果不是职业病,就是非因工患病,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向公司申请非因工患病补偿。
其次,如果公司要强行辞退你,你可以要求享受医疗期待遇,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按病假待遇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长期病假,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为什么?
公司员工患病都有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如果超过医疗期后仍不能痊逾,又不能从事公司为你调整的新的工作岗位,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並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员工得了重病或绝症,还要增加医疗补助,患重病要增加百分之五十,患绝症增加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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