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房屋合同如何判定合同不成立
业主委员会在没通过业主们选举不知道什么成立的,他们跟物业公司签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需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考察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否合法
如果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不合法的。如果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合法,可以依法申请解散业主委员会,或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那么先前不合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便为无效合同,对全体业主不发生效力。
2、考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经过业主大会决议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合同,属于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该合同的签订,需事先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如果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便于物业签订合同,该合同可以被撤销。
3、考察该合同是否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即便业主委员会合法成立,其与物业签订合同的行为也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但如果该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也可申请撤销该行为。
谢谢邀请!业委会没通过业主选举就私下成立了,这本身就是非法的。既然是非法业委会,他们签的合同当然就不能代表小区。
不过业委会的成立必须经过居委会批准,得到授权才能刻印公章,难道居委会也不知道没有经过业主选举吗?否则怎么会批准呢?是不是有可能仅仅少数业主像你这样没了解情况,不知道小区选举业委会,实际是经过了正当程序的?
只能说明你没有参加,一个小区业主入住时间早晚不统一,选举业委会的时候不一定都在,再就是组织业主大会非常困难,我们小区选举业委会的时候就是,通知贴出去根本叫不来业主,只好社区在广场,挨家挨户上门征求意见,提名候选人,公示投票,把票箱放到广场让过往业主投票,最后选好了,业委会工作了,个别业主又反过来意见挺大,是是非非的。一句话是非之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是是非之人。
没有业主大会就没有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选举并经街道办,住建局物管办备案,业委会是不合法的。即便是合法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没有业主大会授权,也无权签订任何合同。选聘、解聘、续聘物业公司,都是业主大会的权限,双过半通过才有效。
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不成?
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区别如下:
形成原因不同:不成立合同可能是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能是因为合同本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程序不符合法律要求;无效合同主要是因为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意义不同:不成立合同在法律上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能明确当事人约定的事项或者民事法律关系,合同不能满足当事人的期望;无效合同是指因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不符合事实,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
约束力不同:不成立合同对当事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由于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的效力,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补救措施不同:不成立合同规定了部分补救措施;无效合同禁止签订。
只有结算单,没有其他证据,法院能否判定买卖合同成立?
那就看你买的是什么东西了,如果你购买对方的东西的时候,他用电脑打印了结算单,并在上面盖章的话是可以认定的,如果他是用手写的结算单,也是可以认定的。虽然说孤证不能定案,但是对方他要附近买卖合同成立的话,要对他所出具的这个结算单,作出合理解释。如果不能和你解释,不能反驳你方提供的结算单这个证据,那么根据证据优势原则,法院会认定合同成立。
但是话又说回来,作为一个职业法律人,在没有开庭之前我做这样的解答是不严谨的,因为具体不了解你们之间其他的状况,所以说这只能作为参考。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我国的房屋合同如何判定合同不成立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