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错误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公证后出现纠纷怎么办?
如果在房屋公证后出现纠纷,应首先查看公证书是否存在问题,如遗漏重要信息或涉嫌伪造。如果公证书存在问题,可以向公证机构或法院寻求解决。如果公证书无问题,纠纷涉及房屋权属、使用权或其他权益,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仲裁或诉讼处理。
同时,建议在房屋交易或租赁前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尽可能减少纠纷发生的概率。
农村不动产登记中有争议怎么解决?
农村不动产一般是指建造在农村集体士地上的建筑物,包括住宅,仓库等,近年来也逐步实施不动产登记,对于保障农民利益起到了很好作用,在登记中也会出现一些争议,如何处理解决:
一是在村组织主导下经过充分协商处理,如村民住宅的宅基地四至划分时不清,现重新划分确认,为登记奠定基础;
二是经乡镇有关部门协调,尤其村组织与村民个体之间的不动产争议,由上级组织来处理较为稳妥;
三是通过司法途征,由村民或村组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裁定予以解:
房屋过户完才发现房屋有纠纷导致不能收房,中介是否因失察有责任?
谢谢邀请。根据目前商品房交易市场买卖流程,出现房屋过户完才发现有纠纷的情况已很少发生。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房屋买卖的过程:首先买方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同时收取相应费用,一般情况是由买方负担。其次中介收集买卖双方相关资料,关键是买方的房产证原件,将相关资料送到相关部门核实该房产有无抵押贷款,是否还有按揭贷款未结清等问题。再次将资料送达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该房产是否符合交易条件,一切审核通过才可以进行相关交易的手续办理。根据分析问题应该出在房屋交易中心平台审核失误,并将有纠纷的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作为中介虽不可操控审核环节,但有提示和监督相关部门的责任。个人认为造成这次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交易中心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卖房者应该承担隐瞒房产存在纠分实情的责任,中介由于无法操控审核过程不应承担失察责任,但应承担中介服务相应的责任。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之规定,中介在房屋交易中,应当审查如下信息:
1.交易双方的主体信息:卖方是否为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产权人;是否所有权人都在买卖合同签署了名字;非产权人出售的,是否有公证委托书及相应的代理权限。
2.交易房屋的权属信息:交易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
3.房屋状况:房屋结构、房龄、是否已补缴了土地出让金(针对安置房、经适房)。
如果中介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有没有告知交易方,中介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出卖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房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或者赔偿。
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参考当地租金价格,要求出卖方赔偿损失。
如果达到解除条件的,还可以退房。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没有明确是什么原因导致不能收房。一套买卖的房子,中介在这个过程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在过户之前要经过多种程序。房子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负责办理手续的中介人员要弄清楚。让买卖双方明知。比如:
1)房子是否带租约,如果带租约的房子,事先要和原业主协商好租约的处理问题。避免在各种手续都完成的情况下影响收房。
2)房产证是否红本(就是不差银行贷款)。如果是,要进行查档核实真实情况。房产证是否押在银行。如果押在银行要知道原房主还欠多少贷款没有还完。
3)房产证押在银行的,要和原房主商量是自己还银行贷款赎楼还是要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如果担保公司赎楼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都要协商好。
4)要让双方明确,在房产办理转移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是卖方承担还是买方承担。并要收取原业主的交房保障金。一般为1—3万之间。
以上四点情况,中介人员在房子过户之前必须事先做好。否者,在办理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中介人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房子已经过完户,在收房的时候有纠纷。就要分是不是原业主故意隐瞒,还是租客不愿意搬离等情况。中介方都押有原房主的押金。可以与原房主商量,共同解决好问题,把房子交接给新房主,押金才给与退还。达到最终目的。
有纠纷的不动产给登记吗?
谢邀。
首先该拆迁安置房应该属于祖业产,您的父亲以及您的叔叔都有继承份额,您叔叔将该房屋协议出售时未经您父亲的同意而处分了您父亲的份额,属于无权处分;协议购买人在购买过后一直没有下方本,因此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不动产物权的交付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该房屋并没有从法律意义上交付给协议买受人,购房者并不是善意第三人,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这种情况您可以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出售协议并确认您父亲对拆迁安置房享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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