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利润吗(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利润吗)

法律知识 2025-07-05 2
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利润吗说明:
  1. 如何理解″实际利润额″″应纳税所得额″?
  2.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数,如何理解这个公式?
  3. 企业所得额为什么不等于会计利润?
  4. 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中的“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额”?

如何理解″实际利润额″″应纳税所得额″?

在企业所得税中,“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各自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首先是一个年度概念,主要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使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概念主要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使用。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数,如何理解这个公式?

(间接法)

了解上述知识后,通过利润率倒推出大致真实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以上两个公式是在收入成本无法准确核算的情况下才采用的,因为会计核算资料不完整,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应该是,在账务健全的情况下,就会知道公式1和公式2算出来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公式1。所以这两个公式是在特殊情况下用的,再*利润率来计算所得额,因此公式1的意义是事先假定1个利润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nbsp,无法掌握真实经营信息。

由于会计资料不健全,反之采用公式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公式2,以收入*利润率来计算所得额,

一般情况是收入核算准确。

会计账务核算健全的情况下,根本无需通过应税所得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公式2的意义是在收入不真实,但成本真实的情况下,但成本不准确的情况下采用公式1

企业所得额为什么不等于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是会计定义上的利润。

应纳税企业所得额是税务定义上的所得额。

两者基于的基础,前者是会计,后者是税法,是不一样的。

举个例子,比如说坏账,会计上计提了一笔资产减值损失,它会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但是税法上,由于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时,实际还未发生损失,税法上一般是不确认这个损失的,所以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如果要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一项就是调整项。

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中的“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首先是一个年度概念,主要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概念主要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