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赔偿有吗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时,不连续的工龄可以累计吗?有何依据?
- 公司口头提前解除劳动,员工要求经济补偿后,公司反悔让继续上班,员工可以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么?
-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社保待遇,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不应该给经济补偿?
- 终止和解除劳动证明书能领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时,不连续的工龄可以累计吗?有何依据?
你是在同一单位上班的两段制入职
第一阶段入职后离职,应该是多而不少的拿到钱
第二阶段入职 ,企业没搞了,计算补偿金只能从第二段计算了。
因为第一段已经被咬断了
至于法律层面:
对于员工在一家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离职,后又重新入职该公司的,关于工作年限如何计算,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相关的规定。且实践中各个省市的做法不一。
中断时间应该限制在六个月
中断原因不是被解雇
有这种情况
深圳员工离职后又重新入职同一家单位的,工作年限是连续计算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时候当然也是以累积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但前提是离职的原因不是单位解雇,且离职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谢邀!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这时候,劳动者希望拿到多一点补偿,而用人单位则想少给一点或者不给最好,那么,就需要依法办了。
在这个问题上的规定是,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能拿到补偿。用人单位解聘你,他自然会给你补偿,而你自已离职,他可以你单方面自辞而拒绝给予经济补偿。
你前面辞职如果能拿补偿就已经当时就可以给你了,你两年后再次回到公司就是另起一行,你想用人单位会累计给你吗?!想都不要想。
不可以累计计算。
我们来看一下你的工作经历,2012年入职,2017年你主动辞职;2019你再次入职,2020年辞退。
我们先来看第一段经历
2012年入职,2017年主动辞职,这段时间,有个很关键的点,你是主动辞职,这个时候,是你的自主行为,是你自己主动申请的,因此,你离职后,与企业再无任何瓜葛。企业与你的关系“清零”。
再来看第二段经历
2019年入职,2020年被要求停工清算,这是你的第二段经历,打个比方,假设你的第二段经历是和别人的公司,他们会和你算你前面的工龄吗?答案显然易见是不会的。
只是,你因为又入职了同一家单位,你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觉得,企业也应该承认你前面那段工龄。其实,你想多了,第一段与企业的关系,因为你主动辞职,已经“清零”了。企业没有义务来承认你前面那段工作年限。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假设,你2019年入职该企业的时候,与企业约定(书面约定)前面工龄连续计算,那么,恭喜你,你现在就赚到便宜了。但大多数企业不会与劳动者约定这种事情的,除非你是什么高精尖不可或缺的人才。
你能拿到的补偿
你能拿到的补偿,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你在这个单位的工龄,那么,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的工龄计算,只计算从2019年开始的工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工资基数,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超过1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你是2019年年初进入公司的,你能拿1.5个月工资,如果迟几个月进入的,能拿1个月工资。
不要抱不必要的幻想,找到理清关系,早点拿了补偿找下家去吧。
各地处理不一样,针对你这个情况,实务中大多数不会把你的前一段工作年限计入最后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但是这里我要提下深圳的做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允许你这种情况的工作年限累计算,不过需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一)离职的原因:劳动者离职是除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之外的原因(即单位合法解雇)。如劳动者主动离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现在很多公司在前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后或者一年年末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等,都应是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的条件。
(二)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才可以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你辞职,离开公司,得到了补偿。又入职该公司,遇到清算,关闭。也只能从你重新入职之日,算补偿了。你在同一公司工作,先辞职,又重新入职。你是想累计工龄,计算补偿。问题关键是,你辞职时,计算补偿,是否公司和职工双方认同呢?你重新入职,公司与你,是否有相关协议,或合同,约定了工薪,社保,和其他待遇呢?你得弄清楚,弄明白。
公司口头提前解除劳动,员工要求经济补偿后,公司反悔让继续上班,员工可以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么?
你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要求赔偿现行法律规定不支持。 公司口头提出解除合同,既然与你谈,属于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要约,与你协商,只有协商一致才可以正式解除合同。在协商期间,公司可以收回以前的提议。这种解除法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因此提出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社保待遇,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不应该给经济补偿?
朋友你好! 为什么企业在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还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呢?主要原因是什么?是企业不给签订,还是员工没有同意签订?如果有劳动合同的,那么为什么不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呢?是企业不给办理?还是员工没有同意办理?现在既然是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没有什么不对的。
所以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补偿的,但是,原来在岗位工作时候有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这个情况,可以和企业协商,给予适当补偿的!终止和解除劳动证明书能领经济补偿金吗?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领经济补偿金?这里主要根据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具体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签有劳动合同固定期在到期不再续签的不予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否则要给予经济补偿。
二是因单位原因提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须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因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指合法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或劳动者在外违法犯罪被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赔偿有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