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

法律知识 2025-09-20 1
今天给各位分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遗嘱中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该如何进行?

遗嘱中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该如何进行?

针对上述情况,首先说一下遗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笔者认为,您这种情况老人已经立遗嘱,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由于您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上述情况中发生的情形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老人已经立下遗嘱有大儿子继承,那么大儿子先于老人去世,老人未及时更改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而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遗嘱继承中,因为遗嘱在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所有遗嘱继承人死亡时并不享有继承权,因而其晚辈直系血亲就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故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因此上述的问题,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老人的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相关遗产的一种继承形式。具体的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上述内容仅供参考!

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能适用代为继承,而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转继承规定,就是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并参与分割。

《中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法海一粟认为,根据题主设定的案情,本案应当由小儿子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的遗产。

1、遗嘱是有效的。因为,题主对于遗嘱的内容没有作更多的介绍,因此,这里只能假定遗嘱是有效的。

2、遗嘱没有生效。因为,老人虽然立了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大儿子,由大儿子按照遗嘱继承自己的遗产。但是,大儿子却在先于立遗嘱人去世了。因此,鉴于该遗嘱于立遗嘱人死亡时,遗嘱继承人已经不在的事实,该遗嘱不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3、老人遗产应当由小儿子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因为,题主没有提到大儿子是否还有子女,这里推定大儿子没有自己的子女。就本案而言,老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只有小儿子一人。所以,老人的全部遗产由小儿子一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4、老人如果不想让小儿子继承自己的遗产,那么,在立遗嘱时,应当考虑大儿子死于自己之前的可能。因此,订立遗嘱时,应当有一个周全的安排。如本案。如果老人在立遗嘱时,在遗嘱作以下表述,即:

我死亡时,我的房屋、存款等全部财产,由我的大儿子一人继承,归我大儿子个人所有。如果我的大儿子在我之前去世的,我死亡时,我的房屋、存款等全部财产,由我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继承。

如果老人的遗嘱如上订立,那么,老人的小儿子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的遗产了。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根据问题的描述,如果遗嘱中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该遗嘱处于失效的状态,也就是说没有执行的可能性,而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于代位继承,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如果老人不再订立遗嘱,则老人的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二是,可以让老人重新订立遗嘱。

继承分为三中形式:1,法定继承,顾名思义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的,如果生前没有立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位继承,第一顺位为父母、子女、配偶等,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就其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定立遗嘱,指定有某个或者某几个继承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是指有被继承人与法定赡养人以外的人订立协议,有他人对被继承人进行扶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由实际扶养人根据协议继承被继承人资产。

现实中,被继承人定立遗嘱后,有可能其指定的继承人有可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时候,由于被继承人是将资产指定给特定人继承,而其指定的人又已经死亡,遗嘱自然失去执行的可能。由于被继承人尚未死亡,也不适用代位继承的规定,自然也就不能由其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现实中,一般是由被继承人重新定立遗嘱处理,如果被继承人未重新定立有效遗嘱的,则被继承人资产根据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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