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应发还是实发工资
赔偿金到底是按应发工资算还是按实发工资算?多个律师的回答都不统一,劳动法有没有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办理离职经济赔偿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实务经历,分析如下:
1、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关系时,应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经济赔偿金的月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你提的问题包含有赔偿金、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等三个关键词。下面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解答如下:
一、赔偿金的支付条件、标准及计算来源。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是以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本前提;赔偿金的额度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因此,只有确定了月工资额度,才能计算出赔偿金。
二、月工资方式的法定选择。1、月工资支付方式包括应得工资(或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在扣除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之后,应得工资低于应得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来计算的。工资计算方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因此,说到底,赔偿金是按你说的应发工资来计算的。
2、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
三、非常态应得工资额度的确定。
1、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高限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的3倍,应其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2、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长限度。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3倍数额支付时,最长年限不超过12年。
3、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底限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12个月,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应得工资。
综上,赔偿金的计算以劳动者月应得工资为基数去计算,应得月工资额度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而且有最高额度、最低额度和最长期限的限制。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比较简单,老朱也就不长篇大论了,直接作答:
1、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应发工资计算;
2、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下保底(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上封顶(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应发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然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属于违法了,你除了可以主张赔偿金之外,还可以主张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差额),则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你的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则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3、一般而言,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社保及公积金扣款-其它扣款-单位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希望老朱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头条职场 @李国庆 @头条号 @混沌大学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也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因此,是按应发工资计算。
希望能帮到您。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惩罚和补偿措施。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既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或则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所以,赔偿金的是应该按照应得工资计算。
劳动补偿金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还是实发工资?
北京高院有司法解释,所以按应发工资算,包括年终奖等福利。北京的劳动者有福气了。其它各省没有规定,所以一般法官和仲裁员根据自己的心情使用自由裁量权。我就吃过这方面的亏,仲裁为了搞平衡,就在计算赔偿金时,没有支持我的主张,按实发工资计算的。我通过电话给全国的7个省的律师打电话咨询过,律师们大多数会保守的告诉你按实发工资算(因为这是最基本的)。所以非北京的劳动者在主张权力时,你的金额要求一定按应发工资算。至于仲裁和法官怎么判,就只有看运气了。
员工被公司辞退,公司是要按实发工资补偿,还是按应发工资补偿?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想辞退的话,必须有法定的理由。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公司可以把员工辞退,而且这属于合法辞退,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是如果公司是随便给员工辞退了,有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这个赔偿金值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具体这一个月的工资怎么算?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员工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一般指的是应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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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员工被公司辞退,公司并不必然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
员工被辞退,单位可能是合法,也可能不合法。合法辞退中,又可能需要补偿,也可能不需要补偿。
合法辞退又需要补偿的,一般就是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上班,或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公司裁员等。
合法辞退又不需要补偿的,一般就是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其次,如果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应当按照员工被辞退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发工资为标准,并按照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应发工资,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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