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算失信人员
什么是失信人?什么是老赖?二者有区别吗?
《意见》明确,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危害国防利益和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行为列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北京市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行为清单》。 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成为此次《意见》中的一大亮点。其中要求,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今后将加大街道(乡镇)政务、财务公开力度,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对街道(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不断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 《意见》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还提出建立奖惩措施清单制度。健全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三个等级的失信行为中哪一类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失信人指的是背约、不守信用的人,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规范的,不涉及法律约束。有以下行为的,都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贷款恶意不还款,长期拖欠借款。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哪些行为会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可以申请他人为失信人吗?
感谢邀请!我了解比较片面,失信人员涉及的必然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基本和中国人民银行挂钩的。典型的就是银行欠款,拖欠等行为。你是不可申请他人位失信人员的。这个必须司法机关审核判决。有据可查,有法可依的行为。由多机构发的申明。
怎么样的条件才算失信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
一、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第四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什么情况算失信人员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