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叙述正确的是)
遇到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有三种途径: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小问题的话,给予一定经济赔偿。2、卫生局进行调查调解,对患者病历进行封存,暂停医生工作。患方可以提出医疗鉴定,确定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医生的执业医师证,停止医疗活动,对医疗机构进行整顿。3、走司法程序,报警立案,找法医鉴定,起诉,确定责任方,予以经济及精神补偿。
谢谢邀请!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特别是近几年,医疗纠纷已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导火索,当事双方不能妥善处理解决,有些患者家属采取了暴力手段,造成人身伤害等事件发生。非但沒有解决予盾,反而使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处理医疗纠纷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正确手段,才能避免人身财产受到伤害与损失。
一,处理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
当发生医疗纠纷,最好是先采取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得到有关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并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形成文字材料。经过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念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这对双方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因为一些事情归公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当事人时间也耽搁不起。
通过再次协商达不成意见一致,则建议患者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不服,可在申请复议或者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进行一级鉴定。有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当方对处理的结果仍然不服的,那么就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也就是说告状了。对以上请求卫生行政处理并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大概上了解了医疗纠纷的处理解决程序,其实导致医疗纠纷的因素很多,而事故又是最常见的一种。尽管医疗事故发生会给患者及家属带来伤害,但是必须要学会依法维权。最后重申: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包括同医疗机构协商、找卫生部门调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发起民事诉讼等等。当事人如果准备走诉讼程序解决,需要提前准备好诉讼状等资料,作好怎样才能打好医疗纠纷官司的准备。谢谢!
碰到医疗损害以后,很多患者和家属往往茫然不错,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些则采取医闹或打骂医护人员等过激行为。
其实,患者和家属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当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患者应该按照什么步骤处理医疗纠纷。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应该立即封存病历。因为无论是今后的调解鉴定诉讼都需要用证据说话,而在医疗纠纷中,病历是最重要的证据。因此,尽快的固定证据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关键。嗯,至于封存病历的程序,我在今后的文章里,告诉大家。
第二步,建议患者,尽快的建议联系专业的医疗律师进行咨询,评估院方是否有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
如果经过评估,院方虽有过错,但是责任不大,建议和院方协商解决,或者向,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的卫计委进行申诉和投诉。卫计委一般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对院方和患者进行调解。
如果院方过错明显,并且赔偿数额巨较大。那么通常就要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后,法官根据医疗过错鉴定结论中的过错参与度进行调解和判决。
如果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就要通过刑事诉讼途径进行解决,患者和家属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个人觉得医疗纠纷的解决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和仲裁,比如现在的认定和仲裁人员组成很不合理!第一医院的医疗事故由第二,第三,第四的医生和专家组成,到第二医院有医疗事故了,再由第一,第三和第四医院的专家鉴定。这样无形中会形成行业护短和“潜规则”!所以要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关键在于这个鉴定和仲裁机构的成员组成,确保鉴定和仲裁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才能更好的解决医疗纠纷!比如医疗事故的鉴定仲裁人员不光要有医院的专家,(个人意见不一定科学合理啊!)还可以加入医学院专家,法医,法院,市民代表等等成员,从而有效的监督和保证公正!
交通事故没处理好能解除合同吗?
员工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交通事故没有被认定成工伤,职工也享有法定医疗期,公司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等医疗期满以后,员工身体状况已经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事故纠纷,病人突然死在诊所,如何处理?
分两方面的回答:
1、从刑事方面来讲,如果公安法医鉴定结论是死者的死亡与医生的行为无因果关系,则无刑事责任;
2、从民事方面来讲,主要是民事赔偿。个人认为医生在本案件中无过错的话,也不应负有赔偿责任。但是人在自己诊所死亡,建议在人道方面进行一些补偿。如果死者家属不肯,可与其协商,也可要求对方做医疗方面的鉴定,如医疗事故鉴定,若鉴定出来,医生存有过错再进行赔偿。
进医院五小时不治疗身亡算什么医疗事故?
首先,请题主节哀顺变。[祈祷][祈祷]
但是,请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一遍,事情的开端经过发展结果。
我们先假设几个可能的情况
1.孩子送到医院,但是由于家长没有挂号,或者由于和医生治疗上的分歧,不愿意签字导致的死亡,那么医院无责,医生无责。
2.孩子送到医院后,因为医疗条件限制,医生无法治疗,家长不愿意转院,或者自身条件不够转院,那么医院仍然无责,医生也无责。
3.题主说,3小时不上氧气,5小时才开始施救,说明有几种可能,一是具备治疗能力的医生可能不在医院,二是当时不具备治疗条件。这些情况医院都是无责的。
4.如果非要找出来一个医院或者医生有责任的情况话,拿应该是,医生在有条件且医疗标准流程上,规定的一些步骤,医生没做,并且不是因为其他合理原因所导致的没有做。这样的话医院有可能有责任。
我是学医的,但是不是专业医疗律师,具体情况请您咨询专业医疗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