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的财产包括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9-23 4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夫妻约定的财产包括什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如何承担?
  2. 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赠与的区别是怎样的?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如何承担?

随着婚姻观念的不断改变,尤其是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也有了突破性的变化,夫妻之间对结婚前各自的财产的归属的处理,即婚姻关心存续期间夫妻各自的财产的处理都有了新的观念。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越来越被大多数人接受,然而过日子不但关系到财产,同时也往往会由于某些原因而牵涉到债务。夫妻双方既然决定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债务问题也应当予以相应的约定,否则日子恐怕也很难顺顺当当的过下去。但是如果夫妻仅仅对财产进行了约定,对债务却没有约定,此时债务该如何承担?

  1, 如果夫妻双方在约定财产的同时也对债务进行了约定时,在一方对外借债时,应当明确告知出借人,此笔债务由自己负责偿还。

  2,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财产的各自归属,但没有约定债务时,出借人知道该对夫妻有约定,则由借款人负责偿还。

  3,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财产的各自归属,但没有约定债务时,出借人不知道该对夫妻有约定,则由夫妻双方负责偿还。

  

  由以上可见,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出借人是否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就非常的重要,因为这是界定有一人单独偿还,还是夫妻双方都负责偿还的问题。如果出借人为了达到收回欠款的目的,而不承认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时,就使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因此必须防止出借人不说实话的局面出现。

  

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赠与的区别是怎样的?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 为您解答:

(一)概念:夫妻财产制契约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三种夫妻财产制形态,即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和限定共同制中进行选择的约定,对夫妻财产关系产生一般性、普遍性的约束力,其效力一般及于夫妻财产的全部。

夫妻财产赠与约定是夫妻双方对于个别财产的单独处分,具有一次性、个别化的特点,其效力不及于其他未经特殊处分的财产。

(二)两者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在于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后者的目的在于改变一项特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并不涉及财产制的选择。

夫妻双方订立的夫妻财产制契约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撤销。

(三)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个人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夫妻另一方或者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属于夫妻财产赠与约定,赠与人在赠与不动产物权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夫妻另一方主张履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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