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院传票可以不去吗
信用卡或贷款逾期后银行起诉,收到法院传票,到底该不该去?
都收到法院传票了,还在考虑要不要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意味你你放弃答辩,法院只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决!你自己承担判决后果!
如果能去肯定要去,最起码可以陈述下你没有按时还款的原因!表达下你还款的意愿!如果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可能会影响到判决的结果!如果你不到场,那就意味着你放弃自己的权利!接亲或者默认判决结果!这种会对你非常不利!
你还可以找相关律师或者懂的人咨询下!本来就是你违约在先,你还要采取逃避的态度!判决结果下来就要执行!如果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你也躲不了!
逃避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问题扩大化!
法院给来传票,故意不接收会怎么样?
1、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法院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院传票不签收,可以留置送达,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收到法院的传票不理睬会有什么后果?
收到法院传票后如果不去,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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